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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公告 将分步淘汰禁用现有高毒农药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张毅
2011年07月06日06:21
  本报北京7月5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今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5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高毒农药禁限用的公告。

  一段时期来,因违规用药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人畜中毒事故仍时有发生,农药尤其是高毒农药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就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农药科研、生产、推广、使用等方面专家以及各省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组织制定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务院批准。

  《方案》分步淘汰和禁用现有高毒农药,提出停止高毒农药的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撤销高毒农药在蔬菜、水果、茶叶等作物上的登记,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0种替代产品较充足的农药,对尚没有理想替代产品或禁用后对农业生产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杀扑磷等12种高毒农药,进一步加强科学论证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成熟一个,禁用一个。

  日前,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5个部门联合发布高毒农药禁限用的公告,具体落实《方案》要求:一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等现有22种高毒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二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三是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据了解,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国家禁止生产使用六六六等有机氯农药开始,目前已禁用了包括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内的23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限制了19种农药在蔬菜、水果等作物上使用。目前我国仍在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还有22种,每年产量5万吨左右,大约占农药总产量的2.5%。

  农业部种植业司副司长周普国说,逐步淘汰和禁用高毒农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高毒农药的急性毒性高,有的持效期长,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生产性中毒事故。二是促进农药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农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适应国际农药管理发展趋势。我国目前仍在使用的22种高毒农药中,有两种已被列为国际公约的管制范围,有12个品种在一些国家撤销登记、禁止使用。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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