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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提前3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7月13日16:03
  中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刘天思)7月12日,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大会召开。会议贯彻国务院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北京市从“新农保”到“城乡居民”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经验,部署下一步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副市长丁向阳、市政府秘书长孙康林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据悉,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参保城乡居民已达168.5万人,提前3年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首都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率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从2008年起,北京市加快了建设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先保险、再救助,逐步完善提高”的思路,坚持城乡统筹、填补空白、制度创新、有序推进,开始了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积极探索。

  2008年,北京市在养老保障两个制度上实现了创新和突破。一是探索建立了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老年保障的城乡统一、标准一致,为全市60岁以上无养老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福利性养老金,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二是探索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立了“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参保农民除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享受由财政支付的280元基础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7年底的100元左右提高到400元左右。新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参保率由2007年底的37%提高到2008年底的85%,达到127.5万人,打破了十几年来参保人数一直在40万左右徘徊的僵局。

  2009年,为使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和无缝衔接,北京市在“新农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保障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

  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制度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养老保障制度已覆盖1322.3万人。其中参保城乡居民168.5万人(城镇居民9.2万人,农村居民159.3万人);城乡居民17.7万人领取了养老金(城镇居民0.9万人,农村居民16.8万人); 61.3万人享受了福利养老金。 同时,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今年两次调整了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330元,福利养老金调整到每人每月250元。

  从老年保障和新农保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北京市填补了制度空白,建立了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实现了由职工保障向全民保障、由城乡二元向城乡一体化的转变,切实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首都社会保障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作者:刘天思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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