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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漏油罚款20万被指“挠痒痒” 处罚受到质疑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7月21日04:00

  据新华社电 漏油污染海洋最高仅罚20万元。不久前渤海湾漏油事件涉及的“挠痒痒”处罚标准引发了网友强烈质疑。不少网民由此还在网络上曝光了其他一些“挠痒痒”的处罚法条,质疑一些“苍蝇拍”式处罚标准等于事实上纵容违法者。

  近期发生的渤海漏油污染事故,造成周边若干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间由一类水变成了劣四类水,按法律最高仅被处罚20万元,而不久前美国对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施行的是百亿美元的苛刻惩罚。

  网民“小菁”说,虽说海洋部门可就渤海漏油提出生态索赔,但当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国家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而肇事方企业仅向环保部门缴纳100万元罚款及向当地政府“捐助”500万元,以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5年多来,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向肇事企业进行生态索赔。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污染事件,依然没有法律完善的跟进,企业的污染成本实在太低,最终还得社会买单。

  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说,此次事件再次暴露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滞后,凸显出企业利益和责任严重不匹配的现实,这助长了企业片面追求利润而忽视环保的行为,如很多油企、矿企、药企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向江河湖海“直排”不过被罚几十万元而已,怎会花几千万元用于环保?我国环保法律对私益环境损害的赔偿远不能足额到位,对公益环境损害的赔偿更是很少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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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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