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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智障少女被逼卖淫 为“接客”遭60余次殴打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高志农
2011年07月29日10:23
被解救少女接受刑警问询(摄影:刘昭明)
被解救少女接受刑警问询(摄影:刘昭明)

  四川新闻网广元7月28日讯(记者 高志农)

  广元市元坝区年仅17岁少女小倩(化名),被犯罪嫌疑人何某诱骗至剑阁县普安镇其母王某所开的“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采用殴打、恐吓等方式,逼迫卖淫两月。7月21日,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剑阁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联合出击,将其成功解救并护送回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女,22岁)、王某(女,44岁)被依法刑拘。

  市民报警 民警快速出击

  “接到报警纯属偶然!” 广元市利州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刘昭明警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

  21日上午10时许,利州分局在城区某网吧对新招聘的协警进行计算机考试,一名市民慢慢走到门口执勤的刘昭明前,迟疑地告诉他,剑阁县普安镇“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有个女孩给了他一张纸条,叫他交给警察,请警察解救她。

  接过纸条,刘警官看到上面歪歪斜斜写有电话号码和一个地址,他立即电话通知利州分局刑警大队。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对案件确定这是一起强迫妇女卖淫案件。他们立即按纸条上的号码拨打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纸条上的地址也表述不清,难以查找。

  12时许,刑警大队驱车抵达剑阁县普安镇。经过外围调查,找到了报案所称的“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

  刑警通知普安派出所并与前来的普安派出所公安民警一道,对美容美发店周围进行布控。

  精心组织 成功解救卖淫少女

  “我们接到报案当天就对受害者进行了解救。这个孩子被打怕了,见人就害怕,我们去了的时候,她还躲了起来。”利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李树海探长告诉记者。

  两名便装刑警进入到店内,发现了两名少女,询问中得知,这里确有一名“服务员”叫小倩。刑警随即向屋外布控的警察发出信号。

  民警们冲入店内,但却没有发现小倩,店内的两名少女也拒不说出小倩的下落。

  民警们分析,周围都已布控,小倩有可能被藏匿于周围租住地。于是对店内各房间、河边院子周围的住房逐一排查。

  最后,在院内一租住房内发现了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倩。

  见到警察到来,她拉住一名女警的手,一直不松。

  诱入魔窟 经常挨打被逼卖淫

  “见到她母亲才知道,原来小倩是智障少女。”普安派出所刑侦人员董子贵告诉记者。

  民警将小倩带到普安派出所,从她断断续续的回答中得知:小倩今年17岁,是元坝区柳桥乡人,父亲去世较早,母亲改嫁。去年起一直在广元城区某酒吧打工。犯罪嫌疑人何某今年到该酒吧,见到小倩后,就经常前去,与小倩成了“朋友”。

  今年5月的一天,何某说要回普安一趟,邀小倩一起到她家玩,小倩毫不起疑,就跟她一起到了普安镇的“壹加壹”美容美发按摩店。

  美发店老板王某(何某的母亲)将小倩的身份证、手机、钱物强行搜去,许以高额的工资,要她留在美发店“接客”,小倩不从,就拳打脚踢。小倩被迫留在了美发店从事卖淫活动。

  在店中,小倩经常挨打,被解救时嘴角还有淤血,“那是昨天(20号)老板嫌我跟客人说话说多了打的……到剑阁都被老板打过5、60回了。”小倩告诉派出所民警。

  身心被极度摧残的小倩已经记不清她是几号去的剑阁,也不知道“接待”了多少客人,只记得最多时,一天要“接待”5、6人。至今也未领到过一分钱的“工资”。

  7月21日当晚,被解救出的小倩被公安民警送回了元坝区她的家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何某已被依法刑拘,等待她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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