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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拐12岁女孩后奸污 半年逼其卖淫百余次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1年07月28日07:24
  晨报记者 姚克勤

  2010年9月的一个星期五,12岁的天天放学后被父亲的一个熟人、年近六旬的老汉骗到贵阳奸污了。这个泯灭人性的家伙随后把天天拐至上海宝山顾村一处民宅,半年内逼迫小女孩卖淫百余次。今年4月,天天被宝山警方解救。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将这起强奸、强迫卖淫案移送到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案情震惊:女孩遭人骗走后强奸

  今年4月的一天,宝山区顾村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顾村镇一处民宅门口时,发现一名小女孩神情异常,眼神恍惚。民警忍不住上前询问,没想到女孩说:“警察叔叔,我想回家,我要回家。”几经询问,女孩终于把委屈道出,原来,女孩名叫杨天天,12岁,贵州省人,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去年9月的一天,放学的天天刚走到校门口,就被父亲的朋友王华叫住了:“天天,我带你去买衣服,和你爸爸说过了。”

  因为是爸爸的熟人,天天就没起疑。王华骑摩托车径直把天天带到了贵阳。自那天起,天天就再没看到过自己的父母。

  到了贵阳,王华找到一处地方暂住后,强奸了这个年仅12岁的孩子。

  泯灭人性:半年逼女孩卖淫百余次

  泯灭人性的王华并未就此收手,反而哄骗天天,带着她到了上海,在宝山顾村租下了一处民宅,开始逼着天天在路边招嫖、卖淫。

  民警查获的一本“记账本”上记录了王华的恶行,从2010年11月到案发的半年时间,天天被胁迫卖淫百余次,王华从中获利5万余元。

  恶名昭彰:曾因强奸冒名潜逃至今

  宝山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王华还是一名逃犯。2003年,王华在老家强奸一名女子后,为了掩人耳目冒名潜逃,至今仍被贵州公安局网上追逃。

  民警说,王华因为作恶多端,在老家恶名昭彰。不仅邻里街坊、亲朋好友对他避而远之,就连他两个亲生女儿也与他断绝了父女关系。

  因为王华多次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多次强迫其卖淫,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此案已移送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李国机律师事务所邬华良律师说,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王华在强奸过程中,采取捆绑等残酷暴力手段,情节十分恶劣,法律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王华还以暴力、胁迫手段,逼迫天天卖淫,还触犯了强迫卖淫罪。法律规定,犯罪情节包含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以及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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