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酒店保留的房客担保人留下的字据和身份证复印件。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摄
两男子在两路口奥体宾馆住了3个月后消失,两位经理承担责任,每月都要遭扣500元
买不买儿子喜欢吃的葡萄呢?昨天下班后,周小红在水果摊前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看钱包里的一百多元钱,只好狠下心扭头走了。
周小红是渝中区两路口奥体宾馆客户部经理,从今年2月至今,因为每月要从1300余元工资里拿出500元,替两位拖欠宾馆1.4万余元的“老赖”客人“还债”,她不得不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而跟她同样郁闷的还有宾馆的前台经理王小明。
事发地两路口奥体宾馆。
蒸发
住3月欠房款1.4万
周小红说,这恼人之事,要从去年9月说起,“罗学明是宾馆的协议户(和宾馆签订了长期协议,给其消费优惠),去年9月22日,他介绍谭玉军和麻亮入住宾馆,说最后的费用由他来给。”考虑到罗学明的客户关系,周小红答应了对方“先入住后付款”的请求,“他俩住的是标准间,原价258元一天,打折下来140元。”
谭玉军和麻亮一住就是3个多月。去年12月27日,清洁工人发现他俩的房间变得空荡荡,行李也不翼而飞。周小红心急火燎地赶过来一看,意识到这两人不知何时“蒸发”。
周小红连忙给谭玉军打电话,对方表示房钱由罗学明垫付。可罗学明不承认之前的说法,让周小红找谭玉军和麻亮索要。得知这两人已离开宾馆,罗学明才表示会催他们付房钱的,请周小红不要担心。
周小红如何放得下心,“完全找不到这几个人的踪影,我只有经常给谭和罗电话催房费,但两人就找各种理由来推。”谭玉军和麻亮从入住到离开,大约100天,消费的14070元房费一直没有下落。
还债
每月扣工资500元
宾馆有明文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当事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因为是客房部经理周小红和前台经理王小明接待的这两位客人,所以她俩就要用工资来赔偿宾馆的损失。
从今年2月起,这两位经理的月薪开始“缩水”,每月各扣500元,来为谭、麻二人的欠款“抵债”。除非这笔欠款被谭玉军和麻亮付上,否则两人就会一直被扣工资,直到补偿完这14070元为止。
每月工资一下子就少了500元,周小红和王小明两人原本各1300余元的工资,扣成了800多,让她俩心痛加肉痛,都为这次“工作失误”而懊恼不已。“现在每月工资只够基本生活。不敢让3岁多的儿子学习兴趣班,看到合适的衣服也只有‘狠心’不买,就连水果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天天买了。”这样无奈而“憋屈”的生活让周小红不知道何时才到尽头,“我爱人的工资也不高。我本来就是个‘月光族’啊。”
心软
有人担保后放跑了他
事情原本在今年5月14日有了转机,但周小红心软把机会丢掉了。当天,该宾馆的一名员工在渝中区储奇门一家歌舞厅意外看到了罗学明。该员工没有“打草惊蛇”,第一时间告诉了周小红。
周小红和同事迅速赶到这歌舞厅,一把拉住罗学明,打算把他送到派出所报案。在几人前往渝中区两路口派出所的路上,罗学明请求到奥体宾馆协商,进行私了。“我考虑到只要能够解决问题,也不想伤了和气。”
回到奥体宾馆,罗学明找来自己长期联系的客户一家公路建设公司的负责人李女士作为自己的担保人,写下了一份“情况说明”:“谭玉军所欠奥体宾馆住宿费共计14070元。此款由本人在五月三十日前一次性垫付了结,余后我自己找谭要回,此款其余手续均由本人找他们了结。”
当时该宾馆总经理许道伦还向李女士半认真半玩笑地讨要承诺:“李总,到时候还没还钱就找你哦!”“没问题。”李女士爽快地回答道。
催债
打手机都没人接听
转眼间还款期5月30日到了,可是罗学明还是没动静。6月2日,再也按捺不住的周小红去找李女士。李女士电话联系到了在外地的谭和罗,两人表示欠款会尽快还上,请稍等几天。可等到7月初,周小红发现谭玉军和罗学明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们都是外地人,手机不是一直无人接听,就是打不通。”
7月29日,当周小红再次找到李女士,希望她还这笔钱时,对方却不再有好态度,“李承认自己是担保人,责任只是担保催促罗学明还欠款,不会帮他还欠款。”昨天,重庆晨报记者分别拨打了罗学明和李女士的手机,皆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随后,记者再按照周小红所说的李女士位于渝中区上清寺的工作地找她了解情况,但她没在公司。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朱阳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