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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现监管黑洞 黑车虚开发票最高罚5万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8月04日16:15

  近日,1637元的天价“的票”爆出了黑车司机的赚钱“妙招”,也暴露了出租车公司的监管黑洞。

  据报道,北京亦庄地区,很多黑车司机可打出正规发票,并能利用打票机任意修改发票上的日期、时间、金额等信息,以满足客户报销需求。

  据估算,每个黑车司机每月至少可以兜售价值几万元的出租车发票。

  北京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多名黑车司机透露,他们以每卷100元从出租车司机或者出租公司熟人处购入空白发票卷(每卷100张)。而出租车司机从公司购得空白发票的价格是每卷6元。

  据了解,这些空白发票涉及5家正规出租车公司。涉事的北京首汽(集团)的刘副队长曾称,有人冒领票卷。

  海淀区地税局征收管理科郑科长说,空白发票流入黑市,有一种可能是出租车公司最近一次领的票流入黑市,这样他们还没法监控到,因为票根尚未反馈到税务部门。另一种可能是人为因素,需要具体核实。

  开发区地税局举报中心立案审理科的工作人员唐女士表示,黑车司机并未到地税局购买正规发票,所以不在地税管辖范围内,建议向城管或公安举报。

  法律看点

  1.黑车司机任意开“的票”是否违法?2.出租车司机冒领票卷转卖给黑车司机,应受到什么处罚?

  3.涉事的出租车公司是否有责?4.虚假“的票”该由哪个部门监管?

  律师解读

  任意开“的票”构成虚开发票罪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认为,黑车司机任意开“的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开发票罪。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205条做了修改,增加一条“虚开本法第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转卖票卷司机涉嫌倒卖发票

  李青山律师称,国家禁止倒买倒卖发票,本次事件中,出租车司机冒领票卷转卖给黑车司机,属于倒卖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私自倒买倒卖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不知情出租车公司无责

  涉事的出租车公司是否有责?对此,李青山律师表示,如果倒卖发票是出租汽车公司的单位行为,那么该单位就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处罚金。

  此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情节特别严重,则应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果这种行为出租车公司并不知情,冒领、转卖票卷只是内部人员的个人行为,那么“谁犯事儿谁担责”,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虚假“的票”税务机关管得着

  李青山律师解释,出现虚假“的票”,首先应该由税务机关进行监管,并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版文/记者那佳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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