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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之旅原董事长郑烘受贿及挪用公款案开审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8月09日19:58
  新华网广州8月9日电(记者付航)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烘因涉嫌受贿、挪用资金罪,9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原广之旅董事、原广东易网通商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植辉(澳大利亚籍),原广之旅董事、财务总监杨筱萍,一同受审。

  广之旅于1998年6月由国有独资的广州市旅游公司转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郑烘自1998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广之旅董事长。被告人吴植辉、杨筱萍于2006年8月担任该公司董事,被告人杨筱萍于2010年3月担任该公司财务总监。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烘在担任广之旅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工程、特许经营、筹备上市和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72.672353万元及鸡翅木家具一套(价值人民币5.2万元)。

  检察机关还以被告人吴植辉涉嫌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杨筱萍涉嫌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一同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吴植辉、杨筱萍与被告人郑烘等人合谋,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擅自决定分5次将该公司的资金共计人民币8300万元以借款形式付给广州易网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用于为其关联的6家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等事项,为被告人吴植辉参股经营的易网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英国伦敦上市和运作提供便利条件,后将上述款项归还给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吴植辉、杨筱萍经合谋后,采取从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挪用资金、向不法中介代理咨询公司通过支付手续费借用资金等方式,共计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0万元。

  2006年2月至2007年8月,被告人吴植辉请托被告人郑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收购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其参股经营的易网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英国伦敦成功上市提供帮助,随后被告人吴植辉根据事前与被告人郑烘的约定,授意广东易网通商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以支付“董事年薪”的形式贿送被告人郑烘现金人民币145万元。

  被告吴植辉系澳大利亚籍华人,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总领事杜恪然、领事柯强等出庭旁听了庭审。

  法院将在10日继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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