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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人大代表民生重要建议主要领导须督办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姝
2011年08月16日05:34

  本报讯 (记者王姝)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如果是涉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建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须挂帅督办,亲自组织研究,推动问题解决。否则,如贻误且造成严重后果,轻则通报批评,重则面临追责。

  昨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上述要求。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转呈政府相关部门,由该部门负责答复并解决,这是人大代表与政府之间的“互动”规则之一。北京市政府昨日发布的《通知》,强化“互动”过程中的领导责任,要求只要涉及民生类的重要建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临“一线”:亲自组织研究,了解进展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建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承办责任人、办理时限等。

  《通知》特意注明,人大代表的民生类重要建议,必要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须亲自作出答复。如贻误且造成严重后果,轻则通报批评,重则面临追责。

  此外,《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之前,应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据此完善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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