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刘浩)为了成为城里的“有房族”,原本精明能干的女孩肖某将多年积蓄交给自称在检察院工作的“男友”去买房。看房、交款、签合同,看似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梦想,最后却落入“男友”精心设计的陷阱。最终肖某发现,“男友”手中的购房合同是用假公章盖的,而相恋3年的感情也是假的。8月19日,省会桥东公安分局阜康刑警中队将肖某的“男友”抓获。
2008年,在KTV做服务员的肖某认识了自称在检察院工作的尹某,感情不断加深。2010年底,肖某提出了买房子的想法,男友尹某很快“动用关系”找到了一套内部价的房子。看房、交定金、签合同一切都非常顺利。肖某先后拿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共计12万余元,不仅交了首付而且还预付了装修费,而这些事情都是由男友尹某去办的。然而,交钱后,平时看似可靠的男友却不见了。肖某此时才发现,双方维持联系的方式只有一个电话号码。从2011年4月到7月,肖某曾多次给尹某打电话询问房子的情况,尹某一再强调等正式开盘后再签正式合同,始终不肯见面。8月14日,怀疑受骗的肖某向阜康刑警中队报了案。
8月19日,警方将尹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尹某供述,他在2010年底听到尹某要买房子,便起了歹心。从4月份开始,他便一直在做诈骗的计划,为了博取女友肖某的信任,他先是在网上购买了县政府和人民法院的公章,盖在了伪造文件和判决书上,证明自己曾有一套房子,以此取得了女友肖某的安心;随后,他伪造了石家庄市某房地产商的公章,盖在了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上,在签完合同后,尹某骗取了肖某5万元定金。此后,尹某又根据诈骗需要伪造了数枚公章,以各种理由骗取了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钱。
目前,尹某以诈骗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