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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准情人伪造派令 女法律硕士持令至法院报到

2011年08月25日04:14

  来源:济南日报

     女法律硕士持“派令”到市法院报到

  原是其母“准情人”伪造公文印章讨欢心 孙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本报8月24日讯 (记者 宋晓晖) 仅是为了赢得“准情人”的好感,孙某突发奇想,伪造公文,送“准情人”的女儿到法院报到上班。8月10日,孙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5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的马处长迎来了一对奇怪的母女。其中母亲刘某声称送女儿来法院报到,其女儿是法律专业硕士毕业。她们来报到的凭证更是让马处长惊讶:这是一张所谓的“派令”单。身为人事处处长,马处长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所谓的“派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细看“派令”,只见单子上写道“根据山东省公务员招考标准及我市实际情况,现招收一批公安、检察、法院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员。刘某某(女性,硕士,法律专业,1986年10月26日生人)已通过笔试、面试及政审,经评议后报市委批准,现刘某某已被正式录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请刘某某于2011年5月12号带相关证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落款为中共济南市委员会和山东省济南市编制委员会,并盖有大红印章。但细看可以发现,这印章不是盖上去的,是打印上去的,更离谱的是,公章内的图案是星星,而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党委公章都是镰刀斧头图案。市编制委员会的名称也不对,准确名称应为“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看到这些,马处长心里有了谱,对母女二人说:“你们先坐在这里等一下,我马上回来。”马处长随后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认该“派令”纯属假冒。然后,马处长把刘某母女二人带到了法警队。

  刘某很快就交代,单子是孙某给她的,其中的猫腻她一概不知,还满心欢喜以为自己女儿的工作终于有了着落。那么,孙某又是何许人也?

  原来,刘某口中的孙某是山东宁阳县人,曾为某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06年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此后来到济南打工。49岁的刘某半年前通过一个电视相亲节目与38岁的孙某结识。之后,孙某与刘某来往密切。

  为了赢得刘某的青睐,孙某经常在刘某面前吹嘘自己路子广,能力强,有社会地位。看到刘某经常为硕士毕业的女儿找工作犯愁时,孙某表示自己可以帮忙。夸下海口后,孙某经常被刘某催问有关找工作的事情。孙某打上了伪造证件的主意。

  2011年4月,孙某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到了违法办证人员,花费1000多元,伪造了有“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济南市编制委员会”假印章的所谓“派令”,然后交给了刘某。刘某拿到了“派令”,喜滋滋地带女儿前去报到,没想到被法院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并报警。日前,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了审理。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陈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该案孙某在犯罪过程中,没有牟利行为,所以不构成诈骗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因孙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可笑可叹的是刘某之女,身为法律硕士,竟然被一张伪造的“派令”骗得团团转,实在不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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