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饶8月25日消息(记者 胡啸 通讯员 谢红斌 罗春英)今年5月,改制后的上饶县水泥厂退休职工陈某患重症急病,在市五院住院治疗花去了3万余元。正当他为了医疗费而一筹莫展时,上饶县医疗保险局按政策规定,为他报销了2万元医药费用。今年该局将为865名改制企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周年内职工(以下称五年内职工)解决医疗保障问题。目前,已有70%以上的“五年内职工”拿到了医疗保险证,享受病有所医、健康欢度晚年的幸福生活。
2008年以来,上饶县先后有40余家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这些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已解除劳动关系身份的置换人员,因种种原因,当时没有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五年内职工”的迫切要求,该县下发了《上饶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周年内职工医疗保障实施意见》,由县医保局具体实施。从今年5月开始,县医保局联合改制企业的主管部门,组成调整组,分别深入到县经贸委、供销社、商业、建设、二轻等9个系统,进行“五年内职工”的摸底核实,然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统一由医保局办理手续,缴费办证。
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有序工作,县医疗保险局已为585名“五年内职工”办好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使他们享受到职工医保待遇。
作者:胡啸 谢红斌 罗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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