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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娱乐城爆炸案主犯伏法 最高法核准死刑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8月29日04:05
  据新华社8月28日电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2008.3.13新夜色VIP娱乐城”特大爆炸案进行公开宣判,并对罪犯劳永荣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劳永荣原在钦州市城区投资参与经营“音乐频道”娱乐城。2008年初,“音乐频道”娱乐城生意清淡。劳永荣认为是“新夜色VIP娱乐城”重新装修开业所致。2008年2月底3月初,劳永荣购买制造爆炸装置的材料,自制了遥控定时爆炸装置。3月13日1时许,劳永荣来到“新夜色VIP娱乐城”,将爆炸装置放在大厅桌面上,启动遥控开关后离开。当天凌晨2时20分许,“新夜色VIP娱乐城”一楼大厅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7人轻伤。

  2009年9月30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劳永荣死刑。劳永荣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于2010年12月17日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劳永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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