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记者王明浩)北京市发改委、市住建委8月28日发布消息:从8月31日起,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向住宅买卖双方收取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标准统一下调0.5%。今年以来,北京已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此次新政策的目的,主要是降低住宅买卖费用负担和规范经纪机构收费行为。
根据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住宅成交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下、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及以下、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以上,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均下调0.5%,分别为成交总额的2%、1.5%、1%和0.5%。
过去在北京,住宅买卖衍生的其他服务一直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新的政策明确了三项业务量较大、实际收费较高的其他服务收费标准: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最高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
北京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表示,初步测算,新的政策实施后住宅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水平将下降20%以上,其中独家代理服务费用水平降幅在30%左右。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较多的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办理房屋入住手续3项服务费用总额下降80%左右,住宅买卖交易成本应有明显降低。
二部门还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服务内容、佣金支付方式、具体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