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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厅:学生食堂2元以下饭菜数量须占一半

来源:东南新闻网 作者:谢添实
2011年08月30日08:03

  东南网8月2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为确保学生伙食水平不因食品价格上涨而降低,省教育厅今日就新学年学生食堂管理发出通知。通知明确,食堂经营者须每天公布原材料进货价格、每份饭菜份量标准、以及肉、蛋等荤菜所占比重,确保食堂饭菜定价公开、公正、合理、诚信,坚持明码标价,不随意涨价。

  同时,要保证学生食堂低价菜的供应数量,做到2元以下的低价菜数量必须达到总数的一半,每餐还至少提供1份免费汤。

  每天公布原材料进货价格

  通知规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方面,可采取原材料区域性联合采购、“农校对接”、公开竞价、定点直供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流通中间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以保本微利原则完善食堂饭菜价格运行机制。此外,食堂经营者要每天公布原材料进货价格、每份饭菜份量标准、以及肉、蛋等荤菜所占比重(重量),确保食堂饭菜定价公开、公正、合理、诚信,坚持明码标价,不随意涨价。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学生食堂投入,承担食堂大型维修改造、餐饮器具购置与更新、空调和货梯设备投入等;对学生食堂房屋和经营设施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有条件的学校可对食堂水电支出进行补贴。

  在主副食品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对学校自主经营和社会企业承包经营的学生食堂进行经费补贴,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食堂实行优惠政策。

  每餐至少提供1份免费汤

  通知要求,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通过奖、补、贷、助、免、缓等政策措施,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活;要尽可能腾出一些临时用工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条件;在满足广大师生不同饮食需求的同时,要保证学生食堂低价菜的供应数量,做到2元以下的低价菜数量必须达到总数的50%,每餐至少提供1份免费汤。

  同时,要加强学生食堂、幼儿园、托儿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遏制食品安全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手,把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新学年初教育工作和收费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表示,有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酿成学生食堂食物中毒或发生其他食源疾患事故的,隐瞒事故实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以及乱收费、乱涨价或采取减少饭菜分量等变相涨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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