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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侦办误植艾滋器官事件:换心女现艾滋抗体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08月31日05:07

  台大医院“艾滋器官移植”事件,造成医护人员和受赠病患暴露在感染的高度风险之中。据悉,台大一位换肾患者近日得知此消息后,当场崩溃,现有社工陪伴安抚;而在成大换心女病患,竟然被验出体内含有艾滋病毒抗体,感染的可能性非常高,她的男友至今还不敢告诉她真相。

  换心者验出艾滋抗体

  该起“艾滋器官移植”事件,肇因于仅用电话联络的口头传达疏失,误将“reactive(阳性)”当成“negative(非阳性)”。这样严重的疏忽,让台大医院4位病患移植了感染者的肺、肝、肾等器官,成大医院移植团队看到器捐网络平台的错误信息,也北上摘取心脏携回移植。

  事发后,两院仅告知病患家属,并没告诉患者,台大其中一位换肾病人已被家属告知真相;报道称,换肾男得知后彻底崩溃,现在有社工安抚。台大4位受赠者已由院方进行抽血检验,但院方目前不公布检验结果,要等到检测病毒量才确定是否感染。

  不过,另一名被植入艾滋心脏的成大女病患,则已被验出艾滋病毒抗体。“已证实患者的艾滋病毒抗体来自捐赠者,理论上她已经被感染。但是有抗体代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抗体已经杀死病毒,一种是病毒依然存在,这一两天我们还要检测病毒量,才能得出最后的结论。”台湾移植医学学会理事长、台湾成功大学医院教授李伯璋30日说。

  据悉,验出抗体不代表被感染,只是带有传染者本身抗体,仍需预防性投药1个月后再验病毒量,至少得观察3个月,若抗体消失又没验到病毒,才能确定没感染。但不论最后女子是否感染,都已打乱原本术后要与男友完婚的步调。她的男友和亲友都不敢将消息告诉还躺在加护病房的她。

  主刀医师半身浸血水

  李伯璋表示,虽然医生们做手术时都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参与移植的26名成大医护人员血液检验报告29日出炉也呈艾滋病毒抗体阴性,但艾滋病病毒的空窗期最长可达3个月,这期间造成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成大24日派出6人小组前往新竹南门医院摘取心脏,其中2名医师负责手术,术前必须先灌注近3000毫升的灌流液,保持心脏不坏死。“快吸!”摘取心脏时,主刀医师高喊着,要助手赶紧吸取喷涌而出的大量血水,却来不及,血液混合着灌流液,溅上紧靠在手术台旁的医师,主刀医师下半身几乎浸在血水中,连内裤都浸湿,血水顺着手术衣滴在袜子上,他和另外一名医师的袜子都染红了。心脏摘取后,必须4~6小时内运回台南的手术台上。主刀医师没时间冲洗,只能把污染的内裤脱掉,套上外裤与鞋子,搭当晚最后一班高铁赶回台南,把心脏交给移植团队,他才注意身上还有已干涸的血水。据悉,该医生在事后得知器官捐赠者是艾滋感染者时,一时愣住了,只要有一点破皮、伤口,就有被感染的危险。

  48小时后才发现犯错

  一次器官移植却造成5名患者感染艾滋,为何台大移植小组协调师会迟了两天才发现?李伯璋初步看过台大的检讨报告后指出,移植小组实在太忙碌,做完这一例,隔天马上到台东进行另一例的移植手术,等到第三天进办公室后,才会发现大事已铸成,来不及了!这是整个管理上出了问题,但并非检验师或协调师的错,整个院方必须负起共同责任。

  他指出,全台大医院移植小组只有2名器官劝募协调师,人力明显不足。以这次事件为例,移植小组在24日进行艾滋器官移植后,25日移植小组马上到台东马偕进行另一例移植手术,直到26日才回台北,看到桌上的附有检验结果的病历报告时,一切已来不及了。

  李伯璋说,依规定,在器官移植手术前,医师必须确定捐赠者是否罹患B肝、C肝或艾滋病。报告内容显示,为了争取时间,检验师看到计算机检验报告后,立即与器官劝募协调师通过电话沟通,才在关键时刻,出现致命的失误。

  主刀医师也得负责任

  30日上午,台大医院院长陈明丰在医院前面通过众多记者向民众道歉。他沉重地表示:“该负责就要负责。”

  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医药处处长石崇良近日表示,整起事件在事实未厘清前,不会做出行政处分,另外就算要究责,移植器官的主刀医师也得负起相关责任。此前,台湾卫生主管部门表示,除行政处罚外,如果因此致人感染艾滋病,失职医护人员将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台北地检署30日表示,今天开始展开侦办,将先发函卫生主管部门调阅资料。

  综合新华社等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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