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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全国提前实现基本药物基层覆盖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01日23:08
  中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 (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务院医改办今天(1日)下午宣布,截至7月底,全国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从2009年8月开始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在社区卫生院和乡级卫生院实行。截至7月底,全国都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标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其中,安徽、黑龙江等9个省份还同步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1个省市建立了非营利性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以省为单位、主要招生产企业、量价挂钩、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建立和推广。

  来自国务院医改办的信息显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群众得到实惠,主要体现为“一降一升”。

  “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和省级集中采购后,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明显下降。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月底,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25%。

  “一升”主要是指医保报销比例明显上升。基本药物使用和报销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达到60%以上,部分统筹地区提高到70%。超过9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

  作者:丁华艳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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