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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须支付陈志云讼费 TVB称尊重裁决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02日15:10
  中新网9月2日电 综合港媒报道,香港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被控5项涉及贪污的罪名,全部不成立。香港区域法院法官裁定,陈志云与思潮广告董事丛培昆的讼费,由律政司支付;第3被告无线电视前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的讼费,由自己支付。

  法官解释,由于陈永孙接受廉署会面录像期间,说了不实的说话,自招嫌疑,所以要由自己支付讼费。

  无线电视2日发表声明,尊重法庭对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案件的裁决。声明又说,公司运作如常,没有任何影响。

  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被控5项有关运用职权贪污舞弊的案件,区域法院法官裁定,3人全部5项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三人离开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追访感受,场面混乱。陈志云对各方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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