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南方人物周刊专区

何处可隐?——“高速摸胸门”再曝电子眼霸权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徐梅
2011年09月02日18:41

  何处可隐?——“高速摸胸门”事件再曝电子眼霸权

  一个由电子眼所催生的“监控社会”正在形成,公共权力对社会生活控制得越来越深入、严密。下一个受害者,可能是你我

  本刊记者 徐梅

  实习记者 鲍宇辰 乔芊

  在绵阳做钢铁生意的邓嘉林,因为一张在网络上疯传的高速公路超速取证照片,成为8月份最引人瞩目的焦点人物,江湖人称“摸奶哥”。

  7月29日下午2时56分许,他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BY0008”的银色东风日产SUV以92公里的时速驶过四川省三台县至射洪县方向的幕禹百花村段快速车道,因超速15%被拍下。

 

网络上传播的“摸奶哥”监控图片

  按照机动车超速罚款处罚规定,他应该被罚款200元,并罚扣3分。不幸的是,他那张被千兆网百万像素电子眼抓拍的高清照片于8月21日晚6时开始在微博上疯传,一天之内,这张图片被转发上万次。部分网友热议之余,还对车主身份展开了人肉搜索,邓嘉林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照片中他左手掌控方向盘,右手探入副驾驶位置上一名女子的胸部。他被冠以“摸奶哥”、“绵阳最牛驾驶员”等雅号,他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也都被曝光。副驾驶上的那名女孩也未能幸免,被网友确定为四川某高校2010级工商管理系学生。

  谁该受罚?

  8月22日下午,新浪微博上出现一位名为“绵阳邓嘉林”的微博客,称自己是“摸奶门”当事人,微博中写到,“我们又没有做违法的事,只是抚摸一下犯了啷个天条?”“这事我认栽,我已经和家人坦白了,家人原谅了,你们没得戏看。”

  当天晚上《成都商报》记者陈东通过自己的微博发出辟谣消息,称自己已于当日采访到邓嘉林本人,“绵阳邓嘉林”并非真正的男主角。

  陈东也是迄今为止惟一一个与邓嘉林本人取得过联系的记者,他的稿子见报之后,许多同行联系他,希望能够从他那里拿到邓嘉林的联络方式,陈东都拒绝了,“我老婆是我同行,她跟我要我都没给。”

  “邓嘉林就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不是企业高管,也不是什么高官,为这个事他已经付出了代价,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家庭,甚至有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其家人,在这样的风口浪尖上,媒体也好,公众也好,没有理由再去消费一个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我们应该聚焦的是这个照片是怎么流出来的。”

  微博上有大量网友与陈东持相同意见,“其实我觉得摸奶哥很郁闷”写道,“有点侵犯隐私的意思,人家在自己车内摸个奶,被执法部门拍到,你这个摄像头的作用是拍速度啥的,拍到人家车内情况还公布出来有点不妥,这个属于非正常执法。”

  传说中的“副驾驶女子”林倩给本刊记者回邮件,称自己无端被卷入是非漩涡犹如“飞来横祸”,“我想澄清的是我的QQ校友资料是被滥用的,我并非照片中副驾驶女子。我于7月15日学校放假后就已经回到福建,这一点我可以提供机票车票证明,包括我身边的同学都可以作证。”

  邓嘉林在接受陈东电话采访时称“副驾驶上没有人,照片是被人PS过的”。陈东告诉本刊记者,为了求证邓嘉林的说法,他们专门去了绵阳市交警支队,通过交警内网查询系统,发现邓嘉林所开的“川BY0008”近年有多起交通违法记录,点开记录,基本上都能看到当时的违法照片。唯独7月29日下午的3张超速抓拍照,均无法查看。

  目前,绵阳市警方已经责成三台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

  据绵阳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照片流传出来,存有5种可能:1、当事人或委托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有权利调出并拷贝照片;2、电子警察违法信息采集人员,这组信息的采集工作是三台县交警大队在负责;3、对电子警察违法信息的审核人员,审核工作在绵阳市交警支队科技科进行;4、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员,违法属地三台县和绵阳市交警支队都能开展这个工作;5、通过交警内网,全国交警都能看到电子警察抓拍下来的车辆交通违法照片。

  这5种可能性的最后一种令人惊骇,它不仅将泄露相片的嫌疑对象范围扩大到了“全国交警”,也间接证明了对于驱车行驶在路上的公民来说,其个人隐私权完全处于有监控、无保护的裸奔状态。

  “保护邓嘉林就是保护你我”,电话里,《成都商报》记者陈东这样对本刊记者说。

  “我不把他的电话给其他同行,不是想捂着新闻源接着做独家,我后来的稿子持续关注的都是这个图片是如何流出来的,再没有写过关于邓嘉林本人的东西。”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徐秀菊)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