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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城市齐打违规套取公积金 异地炒房变难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09月03日15:32

  珠三角八城市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薇报道:珠三角八城市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已2年有余,9月1日-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集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商进一步深化互贷业务合作及联合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套取行为。记者获悉,八城市异地互贷已取得较大进展,下一步还将加强在公积金提取方面的合作。

  八市已互贷13.5亿元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城市范围内,自2009年5月1日起,职工不管在哪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到其它城市买房时,都可向购房所在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多加一份外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即可。

  截至2011年6月底,八市已互放异地公积金贷款6200多户、13.5亿元,出具异地缴存证明近5000份。据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八城市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进互贷协作,尽可能统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而在提取方面,未来也将加强合作,包括住房信息查询的资源共享,严格履行提取审批职能,加大异地提取的查核力度,联合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套取行为,协助司法等部门重点查处提供违规套取服务的中介、网站,建立违规套取、逾期贷款等不良信用名单等。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公积金提取上,仍然和此前一样实行“属地原则”,还无法实现八城市相互之间的异地提取。

  八市互贷遵循当地规定

  从去年开始,对楼市的宏观调控政策十分密集,多地出台限购、限贷等政策。目前广东有深圳、广州、佛山三个城市实施了限购政策。有市民问,广州本地已停止发放对第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对外地人实施限购,那么八市可互贷,若到其他城市购房做公积金贷款,受不受限贷、限购政策影响?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八市互贷后,贷款政策以当地城市的要求为准,包括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当地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

  异地贷公积金炒房不容易

  记者2日查询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发现,实际上多市已普遍停发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如惠州、中山、东莞等都停发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并且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判定。在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等方面各城市也都存在差异,如广州对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求在六成,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80万,而惠州、中山、东莞都是五成,惠州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东莞为66万元。所以有异地贷款需求的人务必先了解清楚当地政策。

  对于异地互贷会否推高当地楼价的疑问,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人想异地用公积金贷款炒房,其炒房成本会相当高。而且公积金放款有严格的审查制度,不能一次申请用来购买多套住宅,当前各地信息共享也是为了杜绝这种可能性。

  刘薇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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