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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姆和老汉结婚18天成寡妇 携14份遗嘱争遗产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9月08日03:04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路老先生与保姆牟女士结婚18天后去世,成为继母的牟女士手持14份遗嘱将路老先生的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产及钱款。昨天,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牟女士今年54岁,是黑龙江省大庆市人。2009年6月,牟女士受雇于路女士,照顾路女士父亲的饮食起居。路女士称,去年10月14日,77岁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在处理后事时发现,保姆牟女士已经成为了自己的继母。

     随后,牟女士将路女士以及路女士的哥哥一起告上了法庭,并拿出了14份遗嘱要求分割路老先生的遗产。

     牟女士起诉称,丈夫路老先生有一处86平米的遗产房屋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温泉花园,此外还有2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和拆迁补偿款若干。牟女士拿出了14份由路老先生手写的内容大致相同的遗嘱称,房屋和存款都应由自己继承,但路女士和她的哥哥,却占据了房屋,并将银行存款和拆迁款取走,因而起诉要求继承整套房屋和部分存款及拆迁补偿款。

    路女士兄妹称,牟女士与父亲登记结婚,完全是为了争夺财产。“她与父亲结婚,我们完全不知情,而且她跟父亲结婚才短短18天,父亲就去世了。”此外,路女士兄妹也拿出了一份遗嘱。

     一审法院查明,去年7月,路老先生自书遗嘱,将房产和存款归牟女士继承。去年10月1日,路老先生又书写了一份“证明”,将房屋的继承人确定为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被起诉)。

     据了解,经过鉴定,牟女士和路女士兄妹提交的遗嘱均为真实的。一审法院认为,应以最后的遗嘱(路女士兄妹的遗嘱)为准,并判决路老先生在工行和农行的100余元存款归牟女士所有,驳回了牟女士的其他请求。

    牟女士提起上诉,并要求对路女士兄妹的遗嘱重新鉴定,因为这次鉴定根本没有对路老先生的名字进行鉴定。牟女士说,遗嘱中的字迹潦草,“继承人”书写成了“绪成人”,而且路女士的名字也写错了,最重要的是路老先生的签名和平时不同。

   对此,路女士兄妹表示,去年10月1日中午左右,他们接父亲回家过节,父亲立下了遗嘱,而且这份遗嘱已经经过正规的鉴定机构确认。此外,父亲将房产证等物存放在路女士处,更能说明遗嘱是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庭将择日宣判。

    作者:孙思娅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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