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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已责令6家致癌物超标饮用水企业整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9月09日15:55

  中新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质检总局9日表示,已经责令溴酸盐超标的6家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整改。

  国际卫生组织将溴酸盐列为2B级潜在致癌物质。今年3月至6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瓶(桶)装饮用水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4个省区市211家企业的220种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微生物、重金属、有害元素及重要理化指标。其中有6家企业的6种产品溴酸盐超标。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9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说,截至目前,各有关地方质监部门已对涉及溴酸盐超标的6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召回在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对库存、在制和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销毁等措施,依法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该负责人说,目前中国饮用水中溴酸盐的限量与美国、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一致。2006年10月中国颁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溴酸盐浓度不允许超过10μg/L;2008年9月《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对其中溴酸盐的限制,不允许超过10μg/L;2008年12月颁布的《饮用天然矿泉水》中规定,溴酸盐浓度必须小于0.01mg/L。

  专家说,瓶(桶)装饮用水中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过程中由于采用臭氧消毒,水中溴离子被臭氧氧化成为溴酸盐的。瓶(桶)装饮用水中的溴酸盐含量的多少与水源中溴化物的含量、加工过程中灭菌工艺使用的臭氧浓度有关。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专家说,2B级潜在致癌物质是:很可能使动物致癌,可能使人体致癌。他同时解释称,只有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饮用水,才有可能使人体致癌。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将继续组织对瓶(桶)装饮用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完

  作者:刘长忠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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