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公众关注的交警史英才被殴打致死案的审理进度情况进行了发布;市中院于今年7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根据首次庭审情况,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故意伤害交警史英才致死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
公诉机关指控的本案为故意伤害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今年7月26日市中院公开审理本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周盛强的供述中,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公诉机关在休庭后进行了核实,并于今年9月8日将书面材料递交给合议庭,合议庭将于近日进行第二次庭审,对相关的证据进行质证。
另外,在7月26日的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史英才的亲属与三名被告人都同意法庭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合议庭在等待公诉机关核实被告人周盛强检举揭发情况期间,法院关于民事赔偿部分组织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亲属进行过多次调查,但目前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
市中级法院重申,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快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参加了昨天的新闻发布会。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