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中国拟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食堂将免营业税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9月16日02:13

  本报讯 (记者 赵鹏) 我国决定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此发出通知。

  通知规定,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该通知执行时间自今年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今年已征的应予免征的房产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税款,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纳的房产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作者:赵鹏

(责任编辑:UN02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