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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一黑社会团伙主犯一审被判刑20年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19日16:22
  新华网太原9月19日电(记者胡靖国、王宁)在山西省忻州市,以张建全为首的黑社会团伙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在忻府区内和多个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近日,当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25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刑,其中“黑老大”张建全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现年36岁的张建全生于忻州市忻府区东楼乡东楼村,曾任这个村村委会主任。忻府区法院审理查明,张建全以非法敛财为目的,纠集张会全、徐斌峰等多人进行非法犯罪活动,通过几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他为组织领导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称霸一方。这一组织虽然没有以文字形式确定“纪律”和活动准则,但通过加入组织成员间的口口相传,形成了明确的“规矩”。

  法院认定,以张建全为首的犯罪集团先后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完全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建全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徐斌峰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张会全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于这一判决,张建全及其主要团伙成员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作者:胡靖国 王宁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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