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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扮“反贪局长”借钱借车 一路绿灯无人怀疑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9月28日08:03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陈静林静

  他只是一个大客的司机,却自称已当了五六年的反贪局副局长。他借着当事人有求于他的心理,隔三岔五地上门“借钱”,而且语录雷人。而当真相大白时,他又说从未讲过当反贪局局长的事,一切都因大家误读而起,自己很冤的。

  近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岩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彭绪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作为一个检察部门的领导,借钱的事传出去影响不好”

  去年8月,周某就举报厂领导受贿一事同亲戚任某商量,任某说自己认识台州市反贪局的副局长王敏,可以打电话向他请教。任某所说的王敏,其真名叫彭绪,系黄岩西城街道人,现年36岁。彭绪因常去任家钓鱼而认识任某一家,他对外一直宣称自己是台州市反贪局副局长王敏。

  接到任某的电话,彭绪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说自己下午要赶去市里开会,让他们准备好材料中午12点前到他宿舍。见面后,彭绪看了看材料,煞有介事地说:“如果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材料还要再补充一下,包括一些证明资料和录音材料等。”任某追问以后怎么联系,彭绪甩甩手说道:“到时候打个电话,直接到市里的局长室找我就行。”

  11月初,周某把重新整理的材料交给彭绪。饭桌前,彭绪信誓旦旦地说:“我在台州反贪局当了五六年的副局长,凭我多年的办案经验,你举报的人起码要判5年以上。你们不用担心,我会帮你们处理的。”听了彭绪这番话,周某是既感激又放心。

  10天后,彭绪来电说举报的事已经帮他们立案了,并“顺带”说自己刚在杭州买了房子,想借1万元。周某马上答应下来。第二天下午,双方见面时,彭绪提出再借5000元,周某二话没说拿出了钱。又过了10天,彭绪说外婆住院药费不够,要再借2万元。第二天晚上,彭绪拿到钱后悄悄地对周某说:“不要把我借钱的事说出去,作为一个检察部门的领导,借钱的事传出去影响不好。”

  就这样,至今年3月24日,彭绪以办案需要到省里疏通关系为由,以各种借口共计向周某借款达20万元。

  “我手里有安排工作的内部名额,以后一定帮你儿子安排”

  彭绪称要承包山地种花圃,邀请周某的弟弟对山路造价进行估算。就在走山路时,彭绪电话响了3次。第一次他同对方说:“这件事情我回来自己审。”第二次来电,彭绪对电话里的人讲:“宁溪罗书记外甥的事情我已经帮忙跟检察长说好了,本来需要70万元押金,现在只要50万元就够了。”接到第三个电话,彭绪说道:“我现在手上就有两件事情,我同检察长汇报过了,马上就要去省里报到了。”周某等人乍一听,觉得这个反贪局长真是不简单,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去年12月,彭绪打电话给周某,关切地询问周的儿子读什么大学,什么时候毕业。彭绪拍着胸脯说:“我当副局长手里有安排工作的内部名额,以后一定会帮你儿子安排。”而就在打完这个电话后的两三天,彭绪就以外婆去世为名,借了4万元钱。

  今年2月20日,任某提出自己在椒江洪家的房子是工业用电,电费比较贵,希望彭绪能帮忙看看。彭绪一口答应下来,并说3月20日前就能把事情办好。结果事情拖到了3月底还没有动静,任某有些着急,彭绪也显得有些“生气”,马上打电话质问对方为什么连这点事都没办好。挂了电话,彭绪解释道:“刚才通话的是椒江供电局局长,他说这几天马上就办。”当天,彭绪提到外公出葬缺点钱,任家人爽快地答应借钱。事实上,彭绪以各种借口已向任家借钱5万元。

  “我不是不还钱,是关在这里没办法还钱”

  4月11日,彭绪在黄岩上垟乡大岩村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对借款的事供认不讳,但始终否认自己提过反贪局长副局长的事。

  彭绪出生于1975年10月,七八年前在黄岩开大客当司机,之后便一直无所事事。

  提审中,彭绪解释自己的反贪局局长身份是被误读的,“我认识一个在检察院上班的朋友陈某,是他介绍我跟任某一家认识的,陈某当时称我为小彭,但任某等人听成了‘小王’,后来就叫我‘王敏’。他们以为我也在检察院上班,我就没有去说明。我真的没跟他们提过自己是反贪局副局长,这完全是误会”。而周某则称:“因为彭绪说他是反贪局副局长,而且举报的事也要他帮忙,所以,他说经济困难我就相信了,并多次借钱给他。”

  提审中,彭绪甚至“义正辞严”地说道:“人在社会上混,谁没个手头紧的时候,天底下哪有我这么冤的……我不是不还钱,是关在这里没办法还钱。”他同时表态,“你们信不信,只要你们现在放我出去,我就能把钱还掉”。

  承办此案的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项淑敏介绍说,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彭绪对借款事实和借款数额供认不讳,但对其行为辩解为普通的民间借贷而非诈骗。项淑敏分析道,虽然彭绪不承认曾虚构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但结合数名被害人的指控及证人证言,可以认定其伪造身份的事实。第二,多个事实可以反映彭绪有主观占有的故意:一是彭绪在与对方交往过程中虚构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化名“王敏”,反映其主观上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二是虚构经济实力雄厚,取得借款人对其还款能力的信任;三是借款的对象与彭绪本无渊源,是寄予一种有求于他的心理而同意借款;四是借款用途不清,资金去向不明,且至案发时未偿还一分债务。检察机关认为,彭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意

  骗子为什么要冒充官员来行骗?这个道理很简单,官员手里掌握着权力,而有权力就意味着很多在常规情况下不能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在制度建设上还存在着很多缺憾和漏洞,使得权力可以随意寻租。骗子正是看中了制度缺陷和漏洞这个巨大的“市场空间”,以至于冒充官员实施诈骗的行为时有发生。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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