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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司机假冒反贪局领导 编关系网多人受骗(图)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陈静 林静
2011年09月08日08:20
看守所里的彭绪坚称自己无罪,是因为欠钱没还才被别人诬陷
看守所里的彭绪坚称自己无罪,是因为欠钱没还才被别人诬陷

彭绪向人称自己在西江新村有套房子,其实是他租的。
彭绪向人称自己在西江新村有套房子,其实是他租的。

  他只是一个大客车司机,却自称已当了五六年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利用当事人有求于他的心理,隔三岔五地上门“借钱”,而且语录雷人,而当真相大白时,他又说从未讲过当反贪局局长的事,一切都因大家误读而起,自己很冤的。8月30日,这个冒充反贪局副局长的彭绪,因涉嫌诈骗罪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局长”老向当事人借钱

  去年8月,周某就举报厂领导受贿一事同亲戚任某商量,任某说自己认识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敏,可以打电话向他咨询。任某所说的王敏,其真名叫彭绪,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人,现年36岁。彭绪因常去任家钓鱼而认识任某一家,他对外一直宣称自己是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敏。

  接到任某的电话,彭绪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说自己下午要赶去市里开会,让他们准备好材料中午12点前到他宿舍。既然局长这么忙,一行人哪敢耽搁,上午10点便来到了彭绪的住处。彭绪煞有介事地看了看材料说:“如果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材料还要再补充一下,包括一些证明资料和录音材料等。”任某追问以后怎么联系,彭绪甩甩手说:“到时候打个电话,直接到检察院的局长室找我就行。”

  接下来的一两个月,周某多次打电话给彭绪,但他都说自己在外办案很忙,匆匆挂掉电话。11月初,周某把重新整理的材料交给彭绪。饭桌前,彭绪信誓旦旦地说:“我在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当了五六年副局长,凭我多年的办案经验,你举报的人起码要判五年以上。你们不用担心,我会帮你们处理的。”听了彭绪这番话,周某既感激又放心。

  十天后,彭绪来电说举报的事已经帮他们立案了,并“顺带”说自己刚在杭州买了房子,碰巧外婆又生病,经济上有些周转不过来,想借1万元。周某马上答应下来。第二天下午,双方见面时,彭绪提出再借5000元,周某二话没说,拿出了钱。彭绪提出写张借条,周某想,人家既然是反贪局的领导,不会骗人的,便连利息都没让他付。

  又过了十天,彭绪说外婆住院药费不够,要再借2万,并补充说:“我长潭的房子已经有人要了,对方出价82万,我想卖85万,现在正在谈,等把长潭的房子卖掉了,一次性把钱还你。”第二天晚上,彭绪拿到钱后悄悄地对周某说:“不要把我借钱的事说出去,作为一个检察院的领导,借钱的事传出去影响不好。”半个月后,彭绪称外婆去世需借4万元办丧事,“明天我会为你们举报的事来宁溪派出所办事,到时候把钱准备好,我顺路带来。”过了两三天,彭绪又来电话,这次他说的理由是:“外婆出殡那天,外公深受打击中风了,现在住进医院里需要借2万元。”之后,彭绪先后以外公开刀、外公抢救、外公丧葬等名义借款9万元。

  今年3月24日,彭绪以办案需要到省里疏通关系为由,再次向周某借款1万元。至此,彭绪以各种借口共计向周某借款达20万元。

  编织虚幻的关系网

  彭绪一边不停地借钱,一边时不时地显摆自己“富裕”的家境。他说:“老婆在公安局做后勤工作,我们两人年收入20多万,女儿在香港读书,由爷爷照顾。”此外,彭绪还经常在众人面前接电话,宣扬自己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显示自己有很广泛的社会关系网。

  今年3月中旬,彭绪称要承包山地作花圃,邀请周的弟弟对山路造价进行估算。就在走山路时,彭绪电话响了三次,第一次他同对方说:“这件事情我回来自己审。”第二次来电,彭绪在电话里说:“宁溪罗书记外甥的事情我已经跟检察长说好了,本来需要70万元押金,现在只要50万元就够了。”接到第三个电话,彭绪说道:“我现在手上就有两件事情,我同检察长汇报过了,马上就要去省里报到了。”周某等人在旁一听,觉得这个反贪局长真是不简单,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去年12月,彭绪打电话给周某,关切地询问周的儿子读什么大学,什么时候毕业,彭绪拍着胸脯说:“我当副局长,手里有安排工作的内部名额,以后一定帮你儿子安排工作。”打完电话两天后,彭绪就以外婆去世为由,向周某借了4万元。

  彭绪向周某等人借钱,都以自己的房子即将卖掉为保证。今年年初,他同任某讲:“得过一两个月,等我把长潭和西江新村的房子卖掉就有钱了。”这时候,任某儿子的朋友正在找房源,任某儿子便把彭绪的房子介绍给他,对方表示有意看房,但电话那头,彭绪却说房子他岳父住着,“房子的所有证件都在我老婆身上,她在上海读书,要过几个月才能回来。”结果,这房子就“永远”没有卖出去。

  今年2月20日,任某提出自己在椒江洪家的房子是工业用电,电费比较贵,希望彭绪能帮忙说说。彭绪一口答应下来,并说3月20日前就能把事情办好。结果事情拖到了3月底还没有动静,任某有些着急,彭绪也显得有些“生气”,马上打电话质问对方为什么连这点事都没办好。挂了电话,彭绪解释道:“刚才通话的是椒江供电局局长,他说这几天马上就办。”当天,彭绪提到外公出葬缺点钱,任家人爽快地答应借钱。彭绪以各种借口向任家借钱5万元。

  “反贪局长”变身企业老总

  彭绪对外宣称的另一个身份是浙江力天礼品有限公司的老总。这次他将目标投向一家装潢公司。

  2010年6月,彭绪以长潭的房子需要装修同装潢公司的段某套上了关系,而实际上长潭的房子不过是彭绪暂时租住的。彭绪说:“把房子的设计图纸先做出来,家具和电器的购置也承包给你们,钱不是问题。”段某以为碰上了一个大客户,激动不已,和设计师跑了很多趟长潭,花了很长时间做出了设计的效果图。这时,彭绪说公司的戴经理会过来签合同,但段某一直没有见到彭绪所说的老戴。后来,彭绪干脆以老戴出差或老戴很忙来推脱,签装潢合同的事就这样搁置了。彭绪还向段某保证,要把朋友郑某的三套别墅装潢生意也介绍给他。而事实上,根本没有郑某这个人。

  为了拉近同段某的关系,彭绪主动提出要认段的女儿为干女儿,并将一本假的房产证作为见面礼“阔绰”地送给他女儿。后来,彭绪以各种借口向段某借款16万元,借款理由五花八门:财务挪用公司的钱,需要去公安机关疏通关系;后妈从香港过来,自己身上一时没带香火钱;一批货物被宁波海关查扣了,公司的钱拿不出来;好几亿资金转回黄岩,要请银行老总吃饭;在义乌买样品,财务带的2万元丢了;姨夫出车祸,管财务的老戴出差了,领不出钱……而到最后,彭绪连自己得癌症要去杭州看病,女儿车祸受伤要请医生吃饭,这些理由都用上了。

  彭绪有辆破旧的面包车,即便是修车,他仍不忘吹嘘自己老总的身份。他同车行的老板解某说:“家里的公司就要上市了,我爸爸还有六个亿的资产没有给我,我老婆是上海市浦东区区委书记的女儿。我家里有很多车,以后都放你这里修。”去年12月,彭绪称公司股票要在上海上市,以500元一天的价格向解某租了辆宝马。随后,又以钱包丢了为由,向解某借款7000元。

  由于宝马车上有卫星定位,就在彭绪称自己在上海忙公司业务的时候,细心的解某发现,车子其实一直都在长潭一带活动。彭绪的行迹开始露出马脚。

  而段某对彭绪的行为同样心生疑惑,他去长潭一打听,结果大失所望,房子根本不是彭绪的,而是租来的。

  今年4月初,彭绪向周某的弟弟借车,周的弟弟对此很怀疑,既然是市反贪局的领导怎么连车也没有,还又借钱又借车的?弟弟托人查了一下,对方告诉他,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根本没有一个叫王敏的副局长。众人顿时目瞪口呆。

  “我们是礼尚往来”

  4月11日,彭绪在黄岩上垟乡大岩村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对借款的事供认不讳,但始终否认自己提过反贪局副局长和企业老总的事。

  彭绪究竟是何方神圣呢?原来,他出生于1975年10月,七八年前在黄岩开大客车,之后一直无所事事。与前任妻子离婚后,彭绪在温岭认识了现任的湖北籍女友。彭绪的父亲说,家人和亲戚都劝他去找工作,但他一直推托,前几年在外欠了一两百万债务,唯一的西江新村的房子也早卖掉了。

  提审中,彭绪强调自己的反贪局局长身份是被误读的,“我认识一个在检察院上班的朋友陈某,是他介绍我跟任某一家认识的,陈某当时称我为小彭,但任某等人听成了‘小王’,后来就叫我‘王敏’。他们以为我也在检察院上班,我就没有去说明。我真的没跟他们提过自己是反贪局副局长,这完全是误会。”而周某坦言:“因为彭绪说他是反贪局副局长,而且举报的事也要他帮忙,所以,他说经济困难我就相信了,并多次借钱给他。”

  对于周某等人的指证,彭绪表示很“受伤”,“我欠他们的钱没还,所以他们诬陷我诈骗……我这哪里是诈骗,我跟他们都有‘礼尚往来’的。”据周某弟弟讲,在他认识彭绪不久,彭绪便在某天凌晨四点到他家送海鲜,当时他就很疑惑:哪有领导半夜4点给人送东西的?

  提审中,彭绪甚至“义正辞严”地说:“人在社会上混,谁没个手头紧的时候,天底下哪有我这么冤的……我不是不还钱,是关在这里没办法还钱。”他同时表态,“你们信不信,只要你们现在放我出去,我就能把钱还掉。”

  羁押看守所期间,彭绪多次向驻所检察室反映自己的“冤情”,并表示要真情“告白”。彭的家人则向公诉部门反映,彭绪前几年因在外欠下百万债务,心情苦闷,心理压力巨大,情绪一直不稳定,要求做精神鉴定。

  承办此案的黄岩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项淑敏介绍,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彭绪对借款事实和借款数额供认不讳,但对其行为辩解为普通的民间借贷而非诈骗。项淑敏分析道,虽然彭绪不承认曾虚构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但结合数名被害人的指控及证人证言,可以认定其伪造身份的事实。第二,多个事实可以反映彭绪有主观占有的故意:一是彭绪在与对方交往过程中虚构反贪局副局长的身份,化名“王敏”,反映其主观上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二是虚构经济实力雄厚,取得借款人对其还款能力的信任;三是借款的对象与彭绪本无渊源,是出于一种有求于他的心理而同意借款;四是借款用途不清,资金去向不明,且至案发时未偿还一分债务。检察机关认为,彭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项淑敏提醒,很多诈骗往往都有一个美好的开始,请客吃饭、称兄道弟、礼尚往来、拍板帮忙等,而到最后都是惨淡收局,感情被骗,金钱流失。所以,当天上掉馅饼,或者出现“贵人”相助时,不妨多长个心眼,多打听下对方的情况,查一查对方的身份,这样可以避免很多无谓的损失。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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