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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新小区没幼儿园不能建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9月28日10:17
  中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 李健飞)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在昆明举行听证会,一系列有关规范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即将出台,详细情况让我们连线正在听证会现场采访的中央台记者李健飞。

  主持人:现在会议进程到哪个阶段,给我们介绍一下有关草案当中的相关内容?

  记者:这个草案一共有18页,对云南省的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保育教育以及相关的促进和管理,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条例草案提高了学前教育机构开办的门槛,改变了此前幼儿园民办的情况,提出学前教育的负责人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都应该符合国家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持证上岗,保健医生应该具有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保育员应该经过保育职业培训,保安人员应该由公安部门考察合格。第二点也非常值得注意,比如说规定了新建城镇的小区,应当有与其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规划的小区不予审批。第三点就是明确了学前教育是非盈利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挪用其收费,学前教育机构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资料费。条例还规定,对于进城务工和务工人员的子女和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城镇教育机构应当接受其随班就读。

  作者:李健飞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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