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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贪污被查一脸不服气 称检察院专捡软桃子捏

来源:检察日报
2011年09月29日01:13
曾经的贪婪让周今明如今追悔莫及
曾经的贪婪让周今明如今追悔莫及

  海南陵水县香水湾的“半山半岛”项目毗邻三亚。

  青苗清点补偿工作小组负责所征地块的青苗清点工作。香水湾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周今明为青苗清点补偿工作组负责人,光坡镇政府干部董永芳,椰林镇干部陈开忠、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陈家日等为工作组成员,专门负责对农户的青苗清点,登记造册工作。青苗补偿款由开发商直接拨付到被征地农户。

  就在青苗清点补偿工作中,这4名工作组成员与个别农户沆瀣一气,为农户虚报青苗等级或青苗株树,骗取青苗补偿款,4人从中非法收受农户的“好处费”17万余元。

  青苗补偿动心机

  今年4月5日,检察机关侦查终结陈龙冬等4人涉嫌贪污一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查明,身为陵水科创测绘公司测量员的陈龙冬,受公司委托参与了“半山半岛”项目被征地农户种植园面积的测量工作,通过虚增种植苗数为被征地农户谋利益,从中收受农户钱财。

  在审讯陈龙冬时,他还一肚子怨气“你们检察院是桃子专捡软的捏,我收了钱你们就抓,别人收了钱怎么不管呀!”

  种种迹象表明,香水湾“半山半岛”项目征地丈量及青苗清点补偿工作中,肯定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行为。反贪局长李晓冬与办案干警综合分析后认为“此线索可查性极强,成案率较高”,并向检察长佟莉莉作了汇报。

  今年3月初,初查工作开始了。当查到被征地农户林玉山(已故)领取青苗补偿款登记表时,办案人员发现代为签名领款的是同村的徐亚江,共领了青苗补偿款24万余元,办案人员立即传唤徐亚江。

  “领取青苗补偿款表上明明写的是林玉山的名字,领款人怎么是你!”办案人员问。“我与林玉山(已故)合种的园地,所以我代领了。”“你领了246785元补偿款,你俩被征地和青苗数量是多少?”办案人员步步紧逼。“青苗补偿是项目公司给的不是政府的。说实话,听说征地青苗补偿款开始后,我们被征地农户都想多弄些钱,便动了心机,找清点小组人员帮忙,有的多量土地,有的提高青苗等级,多得了些补偿款。这事绝不是我一个人所为。”

  有利可图起贪心

  清点小组成员有收受好处之嫌!办案人员作出了大胆的推测。

  还是从领取青苗补偿款账册上查起。办案人员看到一份份领取青苗补偿款落款处写的核对人员是陈开忠、陈家日,确认签名的是周今明,有的表上核对人员则是董永芳、陈家日。

  办案人员立即找到了陈开忠、陈家日。陈开忠是椰林镇政府干部,陈家日是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都是被抽调来的。光坡镇政府的干部董永芳也是青苗清点小组成员。

  陈开忠、陈家日提供了这样的证言:我们是按清点青苗小组组长周今明的要求,去丈量清点农户的青苗株树,核实青苗等级,尔后再签名,其他事一概不知。

  而被征地农户反映,清点小组人员帮忙多丈量了被征地的青苗,或提高青苗等级。他们都给了不同数额的好处费。纵观此案,主要责任人应该是清点小组组长周今明。侦查人员首先对周今明立案侦查。56岁的周今明任陵水县椰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任香水湾“半山半岛”项目征地青苗清点工作组负责人。4月27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将周今明逮捕。

  办案人员先后9次讯问周今明,询问了17名证人,形成笔录31份,固定了相关证据。

  原来就在征地青苗清点登记阶段,被征地农户徐亚江找到了周今明等青苗清点工作人员,恳求在清点他与林玉山园地上的青苗时予以关照,多领取青苗补偿款,并承诺一定会表示感谢。周今明答应了徐亚江的要求。而徐亚江为顺利领到青苗补偿款,在2008年12月送给了周今明2万元。

  办案人员查明,周今明利用职权共收受了5户农民的贿赂款6万元。全部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一鼓作气破窝案

  周今明涉嫌受贿罪归案后,震慑了青苗清点工作小组成员陈开忠、董永芳。一连几天,他俩吃不香睡不着。经过痛苦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俩作出了最后抉择。4月19日,陈开忠、董永芳来到了陵水县检察院投案。接着他们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罪行。

  当时,被征地农户黄福云找到陈开忠,要求把他种植园上的青苗按较高等级进行登记上报,以多领取青苗补偿款。陈开忠立即表示同意,并用手示意事成后要给8万元的好处费,黄福云点头同意。

  后来,在清点黄福云园地青苗时,陈开忠安排董永芳在清点时要提高青苗数量和等级。董永芳心领神会马上去办。2010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中午,黄福云在陈开忠的关照下领到了28万余元的青苗补偿费。黄福云没有忘记兑现承诺,将早已备好的8万元现金交给了陈开忠。陈从中取出1000元,给了黄福云当红包。为隐瞒犯罪事实,陈开忠给了黄福云的朋友黄广驰4000元。又给了董永芳2万元,作为虚报青苗的感谢费。接着,陈开忠又给了铜岭村社长陈余川1万元,并嘱咐他与其他两个社长均分,剩下的4.5万元陈开忠自己吞了。

  董永芳也主动交代了自己接受陈开忠送的2万元的事实。

  另一名关键性人物陈家日也进入办案人员的侦查视线。办案人员早对其进行了布控,等待他主动投案。然而,陈家日却误判了形势,他认为在整个清点青苗补偿工作中,自己只是个制表员,不会承担什么责任。最终陈家日被“请”到了检察院。沉默片刻后,他如实交代了在清点青苗补偿中,非法收受了徐亚江等4位农户3.7万元的犯罪事实。

  8月23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今明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陈开忠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董永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陈家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作者:李轩甫 冯敬 万军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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