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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委书记:拆迁不能在群众不拥护时进行(图)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9月29日11:54
人民网太原9月29日电 记者 张向斌今日上午,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在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会上强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工作,不能在人民群众不赞成、不拥护的情况下进行。

  人民网太原9月29日电(记者 张向斌)今日上午,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在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会上强调,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工作,不能在人民群众不赞成、不拥护的情况下进行。

  太原市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会现场设在杏花岭区大东关街104院的工地上。

  据了解,杏花岭区大东关街94、104、132号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多年来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拆迁改造却是“老大难”迟迟难以进行,加快这一区域拆迁改造势在必行。从今年9月10日起,太原市杏花岭区仅用10天时间全面完成了104号院的68户产权户居民的拆迁任务,为下一步“净地”出让、工程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期间,所有的搬迁居民都心情愉快,没有发生一起纠纷。

  用5年时间完成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是太原市委、市政府给全市人民的承诺。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指出,杏花岭区大东关街棚户区改造项目10天完成协议签订、居民安置、和谐拆迁,之所以又快又好的推进,说明我们所做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赞成。

  “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努力做到群众都自愿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工作,不能在人民群众不赞成、不拥护的情况下进行。”陈川平强调,各县区都在积极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但是不能吃“夹生饭”,前提是好,要在好的基础上实现快。

  他希望,各县区、各单位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确保房屋质量,加快速度,使拆迁居民早日住上新房。

  作者:张向斌 (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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