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经得起事实的考验。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我们买的。”
最近,有网贴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在2010年第四季度花费100余万元,违规购买德国进口汽车,并明确规定其他院领导和一切公务活动等均不允许使用。网贴指出,王卫东此举明显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腐败行为。对此,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回应称,“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经得起事实的考验。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我们买的。”并表示“市里面也是知道的”。然而市政府办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情”。
纵横点评: 事实是,车是别的单位送的,逻辑是,不是自己买的用起来就不违法,这样的逻辑显然站不住脚,但却不能阻碍有关回应的底气十足。送一部车的理由是什么?收一部车的代价又是什么?车经得起事实的考验,人能不能经得起礼品的诱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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