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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退役士兵优先享受经适房或限价商品房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海亮 杨枫 毕永波
2011年10月13日02:00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 通讯员 杨枫 毕永波)本市户口的退役士兵,在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时将优先配售;同时,今年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出台了一系列更优惠的就业安置政策。本市昨天召开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动员大会,正式颁布“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消息。

  今冬征兵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在就读学校应征,其他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

  记者了解到,凡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不低于1.8万元的优待金。具有本市户口的退役士兵,在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时优先配售。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凡从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享受保留学籍、专升本、本升研、调换专业等相关优待政策,正常退伍并复学的,一次性发给3万元的助学金。

  此外,今年本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出台了更优惠的就业安置政策。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也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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