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长期工作可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细则通过,外地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人员纳入供应对象
本报讯 北京市委常委会昨天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除了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也纳入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中。同时,海淀区作为公租房推行的试点,首批公开摇号的公租房也于昨日起启动登记和配租。
鼓励投资机构运营公租房
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也就是北京公租房建设和管理的细则。
会议指出,要制定出既符合国家政策,又适合本市实际的建设管理办法,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市、区县政府应按照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要求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公租房。鼓励社会单位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鼓励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持有、运营公租房。
公租房承租资格定期复核
会议强调,区县住保部门要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运营管理机构指导、监督和检查。依照规定定期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资格进行复核。防止拒交租金、转租等违规情况发生。要依托社区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全市住房信息系统,努力解决人户分离带来的管理难题。收集信息,摸清底数,保障公租房租赁的公平公正,为真正有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经适房、限价房规模缩减
据了解,今后北京公租房的准入对象包括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审核上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分配上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
海淀区住保办表示,作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推行的试点,海淀区将加强公租房建设、多渠道筹措公租房房源。
同时,逐步缩减经适房、限价房的建设规模,主要以公租房的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而促进保障房的循环使用。
海淀首批试点项目情况
项目一
海淀区苏家坨C02(同泽园西里)
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中心区,共计881套房源,六层板楼,无电梯,以南北朝向为主,其中一居室435套,建筑面积36平方米左右;二居室446套,建筑面积52平方米左右。
项目二
石景山区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
地处西四环与西五环之间,共计120套房源,均设有电梯,一居室73套,东向,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二居室47套,东西向,建筑面积48平方米左右。
申请条件
目前限于保障房轮候家庭
此次海淀区公租房摇号配租的对象,并没有突破已有的保障房轮候家庭,暂时没有纳入非京籍人士。
根据海淀区住保办的通知,符合三项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请此次公租房配租。
●2010年11月30日参与第一批廉租租金补贴,且有意向配租公租房,摇号获得选房顺序号的家庭;
●2010年11月30日及2010年12月17日参与经适房、限价房摇号获得选房顺序号且未选房的家庭;
●201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市级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相应保障房的廉租租金补贴家庭、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
海淀试点
海淀区住保办昨天宣布,从即日起启动公租房意向登记及选房配租,首批提供的房源为苏家坨公租房项目和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海淀也是北京首个试点公租房摇号配租的区县。石景山等区也将于近期开始公租房的配租。
配租标准 考虑家庭代际因素
海淀区住保办表示,其他保障房轮候家庭在原先的备案时,就会根据家庭人口、性别等标准,对应配租配售几居室的标准。公租房分配也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因素来确定,以通过市级备案时的原配租配售标准为准。
不过鉴于房源限制,原配租为单间平房的,可升档配租1居室;由于此次筹集房源中没有3居室,原配租配售居室为3居室的,可降档配租2居室,并在2居室选房家庭前参加选房。
此外,对于去年年底前获得备案但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房的轮候家庭,如果是单亲2人户申请家庭,而且子女年满10周岁的,此次可配租2居室的公租房。申请家庭中含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租金标准 将略低于市场租金
租金是所有申请家庭关心的问题。
海淀区住保办表示,此次配租的公租房租金将由产权单位拟定,并报区住保部门、财政部门核准后实施。租金标准将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市住建委委托专业估价机构测定的公租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海淀区苏家坨项目周边市场租金价格为3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石景山区远洋沁山水项目周边市场租金价格为49元/建筑平方米每月。
北京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政府还将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这些家庭最终实际支出的租金,是标准租金减去补贴剩余的部分。
登记申请 申请者可买经适房
海淀区住保办表示,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将于本月17日开始正式受理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意向登记。之前已进行过意向登记的家庭须重新进行登记。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不得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不过,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一类家庭,无须进行意向登记。
此外,申请了公租房,以后如果有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房源,还能不能再购买?海淀区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鼓励这类家庭选择公租房作为过渡性住房,其保障房的轮候资格依然有效,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享有优先配售保障房的资格。
摇号选房 两类家庭无需摇号
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本月17日开始正式受理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意向登记。
符合申请条件中第一类或第二类的家庭,无需参与摇号,原选房顺序号依然有效。
第三类的家庭,区住保部门将按照廉租租金补贴家庭、经适房家庭、限价房家庭的保障顺序,并结合三类家庭的优先和普通级别分别摇出选房顺序号。
摇号结束后,区住保部门将对申请家庭的原配租配售资格进行复核。
复核通过的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参加选房;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作废。
同时,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将按照不小于1:1的比例划出特定房源进行选房。首先面向第一类和第二类家庭进行配租,这些家庭选房结束后,再面向第三类家庭进行配租。
入住管理 买新房须退公租房
对于入住后的管理,海淀区房管局表示,此次公租房的选房结束后,承租家庭将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租金收取方式、租赁期限、修缮责任、违约责任等事项,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公租房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仍然符合保障资格而且房屋具备续租条件的,可以办理续租。
不过,申请家庭在承租期间,又取得其他形式保障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在配租或取得的房屋交付之日起60天内退出公租房。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