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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违规收低保申请人100元 不符政策终退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15日11:27
  中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低保原是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建立的一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规定办理低保时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然而在西安市蓝田县金山镇龙门村,村民们在申请低保的时候,却被告知需要交付100元的手续费。

  近日,西安市蓝田县金山镇龙门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是一位盲人,家中的房屋也已经变成了危房无法居住,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照顾他日常的生活起居,家里几乎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他上村里办理低保时村长让他交一百元钱,说不交就不办,无奈之下就交了一百元钱,这一百元钱对他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随后,记者电话询问了村委会有关情况,村主任韩宏牛(音)说村上是统一给低保户办理低保的,收取的这一百元费用是用在办理低保时复印相关材料的。按照陕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规定,申请低保的人必须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三无人员,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但有一定收入的低保户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工作人员禁止向低保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记者将此事反映给蓝田县民政局,民政局低保科科长洪英伟(音)对此也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收费是违规的,不符合低保的政策,不能向低保户收取任何的费用。

  蓝田县民政局在经过调查了解之后得知,村上向29位办理低保的村民共收取了2900元钱,蓝田县民政局责令村委会退还所收取每人一百元的费用,昨日上午反映问题的这位村民给记者反馈消息说,已经拿到了村上退还的这一百元钱。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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