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汪次安 陈金玉 报道 “你要找老婆吗?请联系……”今年4月间,不少韶关乐昌人都收到这种明目张胆的求爱短信,绝大部分人是一删了之,但有一名40多岁的饶姓未婚男子经不住诱惑,按照短信提供的号码与一位20多岁女子联系,被骗去钱财。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名女子竟是在前夫及其现任女友的诱惑下以色骗财,近日被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乐昌市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与丈夫于去年6月协议离婚。后来,罗某要求和前夫复婚被拒绝,但在联系中,其前夫精心策划了一出戏,由其现任女友负责放线,发短信并充当媒婆,前夫充当哥哥,罗某充当要结婚的女子,实施诈骗并收取钱财。
罗某与饶某经过几次短信与电话联系后,开始约会,第一次见面时罗某收了饶200元和一部手机。第二次见面时,罗某以收礼金买嫁妆的名义要了饶某3000元,拿到钱后罗某借口一起去超市买东西,趁其不注意就逃走了,从此不再接电话。后来,饶某又叫其朋友打电话给罗某假装“上钩”,将罗骗出来后当场将其扭送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恋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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