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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等行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24日11:10
  快讯:中广网北京10也上日消息(记者马闯、焦莹)精神卫生法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下列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离开医疗机构;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

  作者:马闯 焦莹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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