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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小姐被电话骚扰 追求者帮其出气砍错对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24日21:32
  中新网宁波10月24日电(记者 何蒋勇)近日,浙江奉化法院判决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主犯贾某是一名来自湖北省的24岁男子,2010年来到宁波务工,曾于2011年2月23日因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被治安处罚。本案中,贾某与一名打骚扰电话的男子在电话里约好打架,找了一帮人同去,未料到了目的地后竟认错人,乱砍了一通,最终被抓获并判处了刑罚。

  2011年2月28日夜里,与贾某关系暧昧的歌厅小姐唐某向他抱怨,称有个男的老是打电话吓她。贾某此时正在追求唐某,殷勤地问了号码,发现是贵州的,就用自己的手机打了过去。果然,接通后是一个外地口音的男子,两人均是气冲冲地互骂了几句。

  贾某一怒之下盘问对方在哪,那人嚣张道:“我就在(奉化)岳林广场,有种你给我过来。”

  当时已是凌晨,喝了很多酒的贾某气不过,马上打电话由相识的来自四川的27岁刘某帮着纠集了十多个兄弟准备前去打群架,这些人也是来自四川或贵州。

  依照贾某吩咐,刘某带了一人去附近出租房内拿以前开场子剩下的六七把刀,备好工具后,众人分别上了两辆车,前往目的地。

  途中贾某又拨了那个号码,谩骂中得知对方正在县江桥上,驾驶的刘某就发动车子朝桥上开去。

  此时他们看到桥西岸停着一辆无牌照的黑色桑塔纳车,车上坐满了人。但贾某并不确定是否就是约架的人,只让刘某先追上去看看。然而他们的车子一追,对方就加速开走了,贾某就此断定一定是他们。

  开到广平路阳光水岸附近,对方车子一个右转弯,两车距离顿时靠近了,坐在车后排的贾某拿了把黑色砍刀伸出窗外在对方车身上砍了几刀,成功将那车拦了下来。

  对方司机自然怒了,下车要说法,刘某却要求对照号码。那司机不肯,并在腰间掏起了东西。贾某一看,像是会反光的白色金属,以为是匕首,立马拿着砍刀上去先下手为强。随行几人也都上前帮着砍人、砍车,对方车上的人纷纷逃了下来,也没被贾某放过。

  然而,那辆车上坐的人并非是电话里的人,而是一群刚从盈港白宫KTV里出来的男子及唱歌小姐。经鉴定,被砍的三人构成轻微伤。事后,贾某等人主动向其做出了经济赔偿。

  贾某等人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抓获的另外五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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