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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从未办小灵通被催缴欠费 电信称不缴将起诉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黄思
2011年10月26日02:34

  市民收到支付令,被催缴5年前小灵通费用

  市民:从没开通过小灵通;电信:如问题不能解决将提起诉讼

  本报长沙讯 前几天,在长沙工作的杨先生突然收到一张法院发来的支付令,“支付令上说我2006年欠了电信小灵通话费。”杨先生很纳闷,“那段时间我根本没开通过小灵通。”而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欠费追缴部门则表示,如不缴清欠费,将提起诉讼。

  杨先生说,他是福建人,2003年来长沙读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长沙工作。今年10月20日,他收到一张天心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支付令”。支付令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于10月17日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要求杨先生支付于2006年9月至12月间所欠电话8666**26的电信通信费204.55元,以及违约金92.04元。

  “这不可能啊,我从来没有申请过小灵通。”杨先生称,2006年他正在读大三,用的是手机,从来没有用过电信的小灵通。在此期间,他没有遗失过身份证,但身份证复印件有可能丢失过,“我认为可能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办过小灵通。”

  随后,杨先生向法院提出了异议申请,并电话咨询了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他说,电信工作人员跟他说,公司系统上有该小灵通的登记,确实是他本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如果他拒不支付,公司将对他提起诉讼。

  “这个费不是我欠的。”杨先生说,他不会为“莫须有的错误”买单。

  随后,记者采访了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的欠费追缴部门,一位姓潘的工作人员称,在电信办理小灵通等业务,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但不必是本人亲自过来,可以由人代理。工作人员已和杨先生解释过,公司系统里的资料显示,欠费的小灵通号码确实是用杨先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登记的。记者咨询能否查看当时申请小灵通的书面资料及该小灵通的通话记录时,该工作人员说,通话记录一般只保存三到六个月,2006年的通话记录肯定查不到了。该工作人员说,既然杨先生对法院的支付令提出了异议申请,如果法院的支付令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公司会向杨先生依法提起诉讼。

  针对这起纠纷,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电信单位有义务举证证明客户所开通的小灵通业务手续系客户本人或其合法委托的人所办理,否则,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记者黄思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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