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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举行 30天包退换成关注焦点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海亮
2011年10月27日02:12
听证会会场
听证会会场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
汽车企业代表赵兴辉
汽车企业代表赵兴辉
消费者代表李红旗
消费者代表李红旗
全国工商联代表韩峰
全国工商联代表韩峰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广受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昨天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听证会上车企、经销商、消费者三方代表分别就各自立场发言。记者发现,会上呈现四大焦点:一是30天包退换是否太短;二是2年或者4万公里的质保期是否不够;三是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的责任如何明确;四是应设置第三方机构鉴定,防止扯皮。

  早在2004年,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就已公布,但在车主翘首期盼、草案几经讨论下,却“难产”七年,迟迟未能正式出台。昨日听证会终于“破冰”召开,业界认为,汽车三包有望走入实质性解决阶段。

  昨天的立法听证会,现场共有17名参会人员,其中包括8名消费者代表以及丰田、现代、长城、东风、大众5家汽车生产企业、汽修公司、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会等的代表。

  听证会结束时,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将广泛听取各方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三包规定法案。但他未能明确给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具体时间表。

  听证现场

  焦点1

  30天包退换,时间太短

  【条款】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声音】

  “30天退换,时间太短。”消费者李红旗认为,应考虑按照公里数,5000至8000公里内退换比较合理。李红旗建议,立法应倾向于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毕竟消费者面对“只修不换”,是无能为力的。大众汽车的代表赵兴辉也认为,汽车三包法案中规定30天内包退换的时间太短,操作性不强。赵兴辉举例说:进口车从海关运进来就要35天了,消费者没时间检查汽车质量。

  焦点2

  质保期2年或4万公里,太低

  【条款】

  第二十条 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声音】

  听证代表北京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冯彦成说,2年或者4万公里,太低了,既然全世界汽车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足以达到满足更高的质量水平,“何不选择好的东西呢?”只要生产者不能证明消费者有过错,就该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避免消费者举证难,承担高昂的鉴定费和实验费。

  在质保期限上,有消费者提出,应参考国际规定,将整车质保从3年6万公里提高到5年10万公里,零部件修理保质期应根据使用期限灵活调整;有消费者提议,质保期限应由原来的汽车使用年限或者行驶公里数先达到者为期限,改为后达到者。

  焦点3

  责任界定须明晰

  【条款】

  第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声音】

  与会的汽车经销商代表纷纷提出了责任明晰的问题。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代表韩峰发言说,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经销商成为第一责任方,必须直接面对消费者请求。他传递经销商的心声说,在产品质量上最该负责任的,应该是厂家,如果三包没有合理的防范和约束机制,可能会出现恶性赔偿事件。经销商夹在厂商和消费者中间地位被动,在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造成经销商两面应付,《规定》应该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的责任进行明确,确定为生产质量问题的,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主要责任,经销商配合的相关责任也要明确规定。消费者张义也提出,制造、销售、修理商三者分离,遇事互相推诿,三包法案应明确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的责任方。

  焦点4

  应建第三方鉴定机构

  【条款】

  第三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发生争议的,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可以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或者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争议双方要求调解的,可以调解解决。

  【声音】

  全国工商联代表韩峰提出,应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以便权威公正地处理相关规定,保护各方利益。与之同一观点的代表不在少数,均认为争议的处理,应建立一个权威的鉴定机构强制统一鉴定,防止相关企业推诿和不认同对自己不利的鉴定结果,造成争议事件难以解决。“质量问题由第三方说了算,省得扯皮。”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龙武军表示,期盼第三方鉴定机构尽快建立。

  晨报记者 王海亮

  网上热议

  网友:检测费应由国家财政垫付

  在官方的听证会进行热烈讨论的时候,对汽车三包话题感兴趣的网民也在网络上展开热烈的讨论。第三方机构认证应该如何操作、保修期限到底怎么设置合理、时隔7年重新启动的新规能否如期执行……这些话题成为“网络听证会”关注的焦点。

  第三方认证:由竞争对手检测分析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如若汽车需修理或退换,销售商将要求消费者出具第三方机构的认证。消费者对此普遍认为,鉴定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动辄上万元的鉴定费用对消费者来说维权成本太高。

  一位网友认为,检测费应该由国家财政垫付。他表示,不必担心这笔费用会太大,如果是消费者无理,可以记入此人信用记录;如果是汽车厂败诉,由他们承担N倍的罚金。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第三方机构可以由生产厂家来充当,网友“刘伟-光存还储呢”表示,第三方机构认证应该如医疗事故鉴定一样,举证倒置,由厂家提供无过错证据,而网友“爱问还”则支招说,“可以由国家委托、由竞争对手检测分析,估计会发现不少隐患。”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与这些网友的观点一致,认为政府要投资或支持建立独立公正的汽车质量检测机构。一方面,汽车这样的复杂机械一般的通用质检机构检不了;另一方面,大部分现有的汽车检测机构都按盈利性企业运营,独立性、公正性不够强,很难保证这些机构不会“吃了原告吃被告”。

  推行时间表:“如期实行”占上风

  7年前,国家质检总局曾经就汽车三包征询过各方意见,然后就没有了下文;时过境迁,这次征求意见是否最终能开花结果,各方意见依旧无法统一。

  大部分网友认为,关注度如此之高的事情应该会如期实行。网友“尚舞蜗牛”的理由是,“前面已经有一个汽车三包夭折事件,这一次如没有十成的把握就不会二次拿出来说,否则政府的威信也必然打折。”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次推行起来依旧很难。“小巍笑语”认为,“我看这次肯定推行不了,汽车商热情度不高,时间不成熟。”

  此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曾表示,新车的质量问题好办,各厂家都有标准。但使用中的问题,目前尚缺乏制定标准。比如超载,如果超过20%,应在产品承受能力之内,超载100%甚至更多,应该是使用者的责任,那么,超载50%呢?出了问题算谁的?“三包”规定出台,也只能从可界定的方面提出一个框架,真正顺畅实施,路还很长。晨报记者 肖丹

  小调查

  对此次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你有信心吗?

  全社会呼声很大,已不容回避 48.4%

  可能依旧流产 36.1%

  不好说 15.5%

  三包政策会给车市带来什么影响?

  影响会很大 42.6%

  没啥影响 22.1%

  有待观察 35.3%

  “三包”规定条款中,你最关注哪一项?

  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 40.86%

  购车30日内出现问题可退货 34.91%

  备注:有超过一半的网友认为,三包政策中,最难得到执行的是“退货”。67.2%的受访者认为,落实汽车“三包”的关键在于“政策够硬,并能建立起相应的惩罚措施”。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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