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村委会修建排污管道,但却将排污口通进了村民灌溉口粮田的水渠内,导致村民粮食减产。6户村民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村委会改道排污,并进行赔偿。
原告6户村民居住在密云县某村,他们的口粮田位于村南,北侧有一条灌溉水渠。村民们称,今年年初,该村村委会修建排污管道用于排放雨水和生活用水,但排污口却建在了灌溉水渠内,导致污水排进6户村民的土地,致使秧苗枯死、粮食减产。原告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但村委会均不予解决。6户村民将村委会告到法院,要求村委会将排污管道改道,并赔偿粮食减产所受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6户村民对其依法取得的承包土地具有合法经营的权利,村委会修建的污水管道将村内部分污水引入灌溉水渠,导致污水流入承包地内,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判令村委会改变污水管道排污方向,赔偿6户村民粮食减产损失5000元。
作者: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