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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居民非法占用国储地 遭强拆放狗咬执法员

2011年11月02日09:15
来源:深圳新闻网

  非法占用“国储地” 遭强拆竟放狗咬执法员

  深圳新闻网讯 日前,宝安沙井执法队联合城管办、特保中队等多个部门,依法对位于广深高速与庄村路交会处东北侧(地块编号ASJ10-014)、高压线下一块国有储备土地上的乱搭建进行清拆时,遭到当事人暴力阻挠。

  记者从相关证明材料上看到,涉事地块面积约13959.15平方米,原属沙井新二社区集体土地,后来沙井街道办完成对新二社区的转地补偿,该地块现归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委托管理单位为沙井街道办。

  “当事人倪先生1994年从原新二村委处租用该地块,自2005年转为国有土地后,双方就再未有租赁关系,倪先生也未办理过使用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就在这里搭建临时窝棚,生产劣质水泥非法牟取暴利,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沙井执法队负责人拿出倪先生与新二社区签订的《租地证明》,其中写明,“此空地当新二村九队需要使用时,可随时收回”。

  “执法人员曾多次对该处采取整治行动,但倪先生长期在该地段从事违法占用行为,并屡次无理指责执法人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拆除行动当天,倪家人对正常执法拒不配合,对强制清拆行为进行公然阻挠,并放狗咬执法人员。”该负责人说,执法队最终依法拆除临时窝棚3处,并对该地块上的水泥筒(占地约150平方米)进行清理。

  事后,倪家人不服沙井执法队强拆的做法,提出66万元的赔偿诉求,“为何只拆我这一家,而对旁边的废品站、菜地无动于衷?”倪先生的女儿质疑说。

  对此,沙井执法队负责人解释称,执法队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倪家人占用国有土地的行为依法进行清拆,执法过程并无不当,下一步也将对废品站和菜地实施拆除、搬迁。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邹玮)

(责任编辑: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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