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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伤人被诉 二审休庭时喊冤服敌敌畏瘫倒(图)

2011年11月03日13:33
来源:金黔在线
 

  二审休庭时 喊声“我冤”喝敌敌畏瘫倒被告席

  妇女因民事纠纷伤人被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休庭时——

  喊声“我冤”喝敌敌畏瘫倒被告席

  昨日上午11点30许,家住南明区龙洞堡148号,30岁的陈前会女士,在南明区法院5号法庭庭审结束时,站起身向当庭的三位法官鸣冤:“法官我是冤枉的”之后服下敌敌畏。

  庭审现场:被告女子法庭内鸣冤服下敌敌畏

  当日上午的庭审中,记者正好在现场旁听。庭审时间大约是在9点30分进行,参与庭审的有三位法官。原告吴炳琴方有一位代理律师及一位代理上诉人,当事人不在现场。被告陈前会方有一名78岁的白发老人为其代理辩护,旁听席上有6位被告人的亲属。

  9点30分许,主审法官宣部休庭,择期宣判的决定时,陈前会突然站起身来向法官鸣冤:“法官我是冤枉的”,之后从身上拿出一个白色的小药瓶子,打开盖子往嘴里倒,喝了一口后,她继续将瓶口往嘴里送,然后倒地。

  此时,站在旁边的二名法警将陈女士扶坐起来,只听到陈女士的嘴里发呻吟声。随即,在法庭内的相关人员赶快递了一瓶矿泉水到法警手中,将水灌进陈女士的肚子里进行应急抢救。11点50分许,贵阳市一医急救中心救护车赶到现场,立即将服毒人员接医院抢救。

  据该院急诊科医生介绍,陈前会喝的是敌敌畏,情况较严重,尽管医护人员及时给她洗了胃,但病情非常不乐观,已下病危通知书,希望病人的家属作好心理准备。

  案件始末:为争土地抓扯引来牢狱之灾

  事情还得从2010年3月15日说起,当天上午9时许,陈前会在龙洞堡老街与50多岁的邻居吴炳琴(女)为争土地发生纠纷,双方在抓扯过程中,吴摔倒在地上受伤。同年4月9日,贵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炳琴的伤为重伤。同年12月3日,南明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陈前会羁押,由于当时她怀有6个多月的身孕,该分局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之后她一直在家中。

  2011年3月7日南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她提起公诉。南明区法院一审判处陈前会有期徒刑四年。并处陈前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吴炳琴经济损失人民币68860.96元。陈前会对南明区法院的判决不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于2011年6月15日将该案发回南明区法院重新审判。

  据陈前会的丈夫称,陈前会一直觉得冤枉,取保期间,长期将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出庭前一天,他并没发现妻子有什么异样,没想到妻子会在庭上服毒鸣冤。

  作者: 记者 杜高富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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