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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县收超生罚款“打白条” 资金去向不明

2011年11月03日14:37
来源:重庆华龙网 作者:白润嘉

    2008年底,铜梁县蒲吕镇青山村村民王清禄家超生二胎缴罚款3.8万,事隔2年多没拿到正式的发票,村民不禁生疑:罚款是不是真到交到了计生部门?  近日,华龙网阳光重庆栏目记者前往当地计生部门,调查发现,当地计生部门只收到王家的3万元的罚款,剩下的8000元去了哪儿?

  村干部代收3.8万超生罚款"打白条"

  王清禄今年63岁。2005年,儿子王朝建超生了二胎。村计生干部要求王家根据国家政策缴纳超生罚款。

  "一开始说缴3万,临到交钱时,一下又涨成了3.8万。"王清禄说,2008年12月30日,他东拼西凑借来3.8万现金,作为超生罚款交给村干部王开明。当时,王开明用镇委公用笺纸随手写下"收条"(见图),上面没盖任何公章。

  王清禄说,这样一张没盖章的字条根本不能作为交罚款凭证,于是提出要正式发票。

  后补"发票"完全变味

  一个多星期后,王开明把一张盖有公章的"铜梁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专用凭证"发票交给王清禄。不过,单据上内容确是另有内容:收款事由"岚人路捐资款",交款个人一栏则写的是:"青山十七社",金额也只有3万元。(内容见图)

  明明交了3.8万罚款,拿到的"发票"金额和内容都与实际不符,"这张单子根本不是超生罚款发票,问他(王开明)我交的罚款算不算数,他说算数,过了两年多,倒是没人再来追要我的超生罚款。"王清禄说,自己从来没有拿3万元交过修路捐资款,也不知道这张票据的来历。同村被罚超生款村民都先后拿到的缴罚款的定额发票,只有他家没拿到,这让他产生了怀疑。

  8000元罚款不知去向

  铜梁县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蒲吕镇里各村收取超生罚款,一般是由被罚款人直接汇款到镇级计生财政专用账户,拿着缴款回执单凭证到镇计生委领取"重庆市社会抚养费定额收据"发票。也有部分村民家路途遥远,需要村干部代收罚款,但会在收款时向村民开据正式盖章收据。"收罚款打‘白条’是绝对不允许的。"这位负责人表示,镇计生专用账户也收到过王清禄家交来的罚款,但只收到3万元。

  由于王清禄没有交回缴款时村干部开据的"收条",这些正式发票仍存放在蒲吕镇财政所。记者数了一下,一共15张,每张面值2000元,共计3万元。不过,上面注明的收款时间是2011年2月15日。(见图)

  村干部称8000已退但村民并未收到

  昨天下午,记者与村干部王开明取得联系。他解释2008年底,的确收取王清禄3.8万超生罚款。"本来要按政策要罚他4万,他反映家里条件困难,村里委员商量了一下,到镇政府说些好话,最后罚了3万元。还剩的8000,我就退给他了。"王开明说,给超生孩子办好户口本交给王清禄时,还让对方写了个"条子",内容大致为:原始收到3.8万的"白条"作废,王清禄收到8000元退款。"这个条子现在驻村干部周祖义那里保存,他也晓得这个事。"王开明说。

  但王清禄却很肯定的告诉记者,他没收到8000元退款,他写的"条子"只有"白条"作废一个内容。驻村干部周祖义也向记者证实,他保留的王清禄写的凭证上,没有"收到8000元退款"的内容。

  涉嫌乱收费,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这剩下的8000元去了哪里?

  昨天上午,阳光重庆栏目记者赶往当地,铜梁县纪委、计生委、信访及蒲吕镇纪委等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王清禄被罚超生款一事介入调查。而王清禄拿到的"后补"发票,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不排除当时修岚人路,青山村向当地企业个人募集资金,以集体名义捐款。"但这不能作为超生罚款凭证。如果村干部以此代替正式发票,必然是违规违纪。如果侵吞8000元罚款资金,就不单是违纪违规的问题了,可能还会负法律责任。"这位负责人说。

  调查组表示,目前仍在调查资金去向,村干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情况,他们将介入调查。对村民同时举报的其他问题,他们也在调查。阳光重庆栏目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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