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公司”
8月,该案已被起诉至法院,但至今未开庭审理。 今年4月中旬,青岛官方发布消息称,青岛市检方已于近日将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起诉的被告人有27名,罪名涉及十多项,包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组织卖淫、贩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多项犯罪。
聂磊早在1990年代中期就开始涉足娱乐场所。1998年前,聂磊已经拥有“震泰游戏厅”“红星娱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多个游戏场所。名为游戏厅,实为赌场。
这种景象应该没有持续太久。2000年夏天,国务院办公厅部署了在全国开展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
同年9月,山东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青岛市公安局长万国忠,因属下和其在公安系统的儿子将警方扫黄行踪透露给涉案夜总会,被迫引咎辞职。
不久,万国忠被“双规”,带离青岛审查,当月底,自杀身亡。
据《中国新闻周刊》调查,聂磊当时没有受到牵连。但万国忠事发后,“百家乐”“老虎斗”等赌具很快在聂磊的场子里消失。
万国忠案后,青岛赌场一扫而空。但通过经营赌场,聂磊不仅获得大笔收入,而且进一步加强了与警界的关系。
知情人透露,最近因聂磊涉黑案落马的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十余年前都在公安一线的刑侦部门任职,其任职区域,恰与聂磊的势力范围相吻合。
起诉书称,1998年前后,聂磊为了维护帮派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在其经营的娱乐城和青岛部分区域内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聂磊为首,刘峰玉、姜元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几乎是清一色的刑释人员,其中有人是聂磊的狱友,有人在1980年代聂磊混迹街头时就与他相识。该组织人员分工明确,有专人保管枪支,有人分片负责聂磊的场子,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对外统称“聂磊公司”。
据知情人士透露,记在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名下的两条人命,均因赌场而起。1998年,一个名叫王军的人到聂磊经营的“红星娱乐城”发传单拉客,被聂磊指使手下殴打至死。次年,“震泰游戏厅”员工胡玉海骗取游戏厅钱款逃匿,被聂磊手下连续殴打3天,全身软组织挫伤导致“挤压综合征”,一星期后医治无效死亡。
案发“新艺城”
位于香港中路的新艺城夜总会。聂磊是该夜总会的大股东。摄影/ 徐智慧 |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形象和城市地位,1990年代末,青岛市做出了政府东迁的决定。从2000年开始,青岛市东部开发区陆续开发建成了包括香格里拉大饭店、丽晶大酒店、颐中假日酒店等五星级宾馆,以及高档写字楼、公寓和高档娱乐消费场所。
2006年,聂磊与李岩共同投资的新艺城夜总会也在最繁华的东部新区香港中路占据了一席之地。据知情人透露,新艺城夜总会的股份分配是聂磊占55%,李岩占45%,李岩出任总经理,聂磊很少参与经营。
上述知情人透露,新艺城夜总会设备高档,家具多从韩国进口,包间最低消费至少要2000元,陪酒唱歌等有偿服务,小费是500元起。“新艺城”的小姐平时维持在150人左右,从人数上讲在青岛是最大的。
聂磊被逮捕的地点——颐中皇冠假日酒店。摄影/ 司海英 |
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聂磊的B级通缉令上,这样描述导致聂磊被通辑的案情梗概:“2010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山东省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
青岛当地媒体报道如下:27日凌晨1时许,颐中皇冠假日酒店的“雾之花”夜总会内,突然闯入20多名拿着刀具的男子,砸碎花瓶和茶几,并对夜总会服务经理孙某殴打十多分钟,孙身中八刀,昏迷不醒。警方调查显示:这起暴力事件的幕后主使,是一名叫聂磊的中年男子。
而起诉书显示,3月27日零时许,高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4名女青年到颐中皇冠假日酒店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的保安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聂磊组织骨干李某,李某则让蔡某汇报给聂磊或另一骨干任某。蔡某未联系上聂磊,遂找到任某,任某通过手下纠集了数十人前往酒店,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
事有凑巧,2010年3月下旬,正值由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这是自2008年奥运、2009年十一届全运会后,青岛市主办的又一国际A级大赛,青岛方面以高规格接待,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五星级的颐中皇冠假日酒店。
据知情人透露,聂磊显然没料到,“雾之花”殴斗会演变成国际事件,这也让包庇他的人遮掩不及。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发B级通缉令,通缉聂磊。两个月后,聂磊落网。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宣布,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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