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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目睹“碰瓷”愿作证 车主怕麻烦给千元私了

2011年11月09日08:36
来源:东南新闻网 作者:谢雨真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谢雨真) 张先生目睹一名车主遭遇“碰瓷”,愿意为车主作证,还主动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没想到,最后车主因为怕麻烦,给了“碰瓷”的人1000元私了。张先生越想越觉得心里不痛快,昨日向本报反映此事,他认为私了这种行为会助长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碰瓷者

  重重捶了一下汽车前盖,慢慢坐下去

  张先生说,前晚8点20分左右,在禾祥西路和故宫路交界的十字路口,他骑着电动车准备过马路。绿灯亮了,因为等候的车辆较多,所以启动速度都很慢。一辆轿车刚越过斑马线,一名40多岁的男子窜出来,走到轿车前,用手重重地捶了一下汽车前盖,紧接着慢慢坐了下去。司机赶紧踩刹车,下了车。这时又窜出两名男子,指责司机:“你怎么开车的,怎么把人给撞倒了?”

  “人被车撞会往后跌倒吧,他是自己坐下去的。”张先生认为“碰瓷”者的演技太可笑。很多人都看到了,多名目击者站了出来,谴责“碰瓷”者,愿意为司机作证。而“碰瓷”者坐在地上不肯起来,也不反驳,只是喊着“脚痛”。司机掏出手机报警。因为要赶路,张先生要先离开,他把手机号码留给了司机,表示自己随时愿意当证人。

  车主

  走法律程序太麻烦,算自己倒霉吧

  昨晚,记者联系到了当事司机王先生。王先生说,当时他从禾祥西路往轮渡方向行驶,启动速度在5公里/小时-10公里/小时。听到声响他懵了,以为真撞到了人,可是下车看车头,没有任何痕迹。而且车速很慢,就算真撞到了,也不至于有那么大声音。他反应过来,是遭遇“碰瓷”了。

  事后,“碰瓷”者只字不提赔偿的事。民警赶到后让王先生带对方去中山医院拍片做检查,未见脚有什么异常,但对方就是一个劲喊“脚痛”。最后考虑到走法律程序太麻烦,王先生从医院开了些药给“碰瓷”者,又付了500元私了,总共花费近千元。

  记者问:“那么多人愿意为你作证,你为什么还选择私了?”王先生回答:“走程序的话,车要被暂扣,要花上好多天时间,就算我倒霉吧。”他承认,的确有几位市民力挺他不要私了,愿意出面作证。

  观点

  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对于这件事情,张先生认为,交通灯附近肯定有监控,当时又有那么多目击者,如果真要认真处理的话,事情肯定会真相大白。

  一位民警表示,他遇到过不少“碰瓷”事件,违法分子就是抓住车主怕麻烦的心理敲诈。碰到这种情况,要立即保护现场,然后报警,许多“碰瓷”者往往会“不战自退”。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说,“碰瓷”者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车主撞倒了他,车主应该坚持原则,不要寻求私了和解,应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如果放任“碰瓷”者,会助长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带坏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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