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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协会力劝饭店鱼翅“下架” 酒店辩称为散翅

2011年11月12日04:48
来源:新京报 作者:卢漫 张盖伦

  本报讯 (记者卢漫 实习生张盖伦)近日,昆明环保科普协会(简称绿色昆明)在官方网站发出建议书,称北京一家绿色旅游饭店燕山大酒店出售鱼翅类菜肴,并表示根据评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不加工和出售以野生保护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建议饭店停止售卖。燕山大酒店中餐厅经理表示其出售的均为散翅,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北京旅游局行政许可与标准化处表示,将会尽快核实饭店出售的,是否为野生保护动物为原料制成的食品。

  绿色旅游饭店售卖鱼翅

  绿色旅游饭店,是指坚持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的饭店。由各省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绿色旅游饭店》标准评定。

  近日,绿色昆明在官网发出建议书称,绿色昆明工作人员入住燕山大酒店期间,发现餐厅燕云轩大厅陈列柜里摆放着鱼翅,菜单中也列有鱼翅这道菜,根据《绿色旅游饭店》标准,饭店不加工和出售以野生保护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建议立即停止出售以鱼翅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

  饭店解释鱼翅来源

  昨日,燕山大酒店大厅内悬挂“绿色旅游饭店”标志,其展示柜陈列有半米高鱼翅,而其菜单中有六种鱼翅,价格在200元至400元之间。中餐厅经理鲁先生表示,出售的鱼翅均为从正规市场购得的散翅,“陈列柜里的、菜单上的都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野生保护那种是天价,我这不可能有。”

  北京市旅游局行政许可与标准化处工作人员称,还没听说燕山大酒店的事。该人员称,会尽快和饭店核实,如原料属野生保护动物,将撤销其绿色旅游饭店头衔。

  专家说法

  我国保护鲨鱼法律尚处起步

  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介绍,鲨鱼确实不在我国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名录中。但我国是许多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鲨鱼中的鲸鲨、姥鲨在我国视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作为食材出售。“散翅”通常指中小型鲨鱼的鱼翅,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王亚民反对吃鱼翅的行为,他说,全球并没有专门针对鲨鱼物种的统计数据。但国际主流观点认为,应将鲨鱼当做一种渔业资源养育和适度利用,应统计鲨鱼资源现状,确定该如何利用,利用多少。我国在法律方面对鲨鱼的保护,还处在起步阶段。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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