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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黑老大”获刑18年 82页判决书念了90分钟

2011年11月15日05:08
来源:现代快报

  公开审理时间长达4天,光是判决书就长达82页,足足念了一个半小时……近日,靖江法院公开宣判了该院建院以来人数最多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该组织29名成员全部获刑,其中首要分子蔡某获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获刑最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念了一个半小时

  据了解,该案有29名被告人,公诉机关提出了10多项罪名、63起犯罪事实,有关此案的卷宗有55本,庭审足足进行了4天。

  开庭当天,靖江市检察院公诉人员就当庭宣读了长达46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起诉书称,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间,蔡某纠集多名无业或刑满释放人员在靖江市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他为领导者,其余28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赌场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非法敛财,并购买汽车、枪支、刀具等支持组织的活动。该组织对赌场放高利贷这一非法行业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

  这是靖江法院审理的建院以来人数最多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最终该组织29名成员全部获刑,其中首要分子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由于犯罪事实众多,法官当庭宣读的判决书长达82页,念了足足一个半小时。

  28岁“黑老大”罪行累累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蔡某,绰号“长毛”,1983年出生,江苏阜宁人。据靖江警方介绍,2002年,19岁的蔡某刚到靖江,结识了“秦二”。2005年,“秦二”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绳之以法,“长毛”便开始组织自己的犯罪网络,并将其两个堂兄召集来靖,后又发展多人为骨干力量,逐渐形成了在靖江声名恶劣的“盐城帮”。

  2005年以来,他们私自设立地下赌场,采取暴力手段,放高利贷、逼赌逼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2008年,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毛”等人在靖江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公安机关随即开展侦查,相继掌握了“长毛”等人的一些犯罪事实。但由于受害人害怕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愿向警方举证,提供线索,致使“长毛”等人的犯罪证据难以进一步固定。2009年,靖江市人民法院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9个月。2010年2月,蔡某被释放后重操旧业,重新组织人马,继续涉黑犯罪活动。今年2月14日,靖江警方终于摧毁了以蔡某为首,盘踞靖江多年的黑恶势力团伙。

  毒打威胁,敲诈勒索他人

  此次法院判决明确,“盐城帮”成立期间,先后在靖江市及泰兴市、阜宁县寻衅滋事作案41起。2010年7月,陈某与刘某一起在靖江市一赌场诈赌被发现,蔡某派人将二人从赌场接出,带至他在靖江市一会所的房间内,以刘某诈赌坏其名声、造成他在赌场上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为借口,要求刘某赔偿损失50万元。刘某不愿意,便遭到一顿毒打。刘某被打后表示陈某也有责任,需承担一半的损失。为敲诈成功,蔡某假意对陈某施以拳脚。刘某被逼无奈,与陈某分别出具金额为25万元的借条交给蔡某。

  2008年7月,罗某驾驶蔡某的汽车在宁靖盐高速公路兴化段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毁。因罗某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蔡某请吕某至交警队疏通关系,吕某遭到警方拒绝。蔡某以吕某办事不力为由,对吕某进行威胁,要求其承担损失20万元。吕某被逼无奈,最终支付了10万元。

  通讯员 曹卫东 陶永华

  快报记者 陈超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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