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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火锅店回收制售火锅油 吊销许可证罚没155万

2011年11月15日13:4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店门口的招聘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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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单”

  -8家店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1家被移送公安机关

  -单店最高罚款32万余元

  因在餐饮服务环节中制售火锅油,违反《食品安全法》,成都“老堂客”为此付出惨痛代价,被罚没155万元,从此,“老堂客”在成都地盘消失。

  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药监部门已经对8家老堂客和金牛区成都蜀兴胖妈烂火锅责任有限公司胖妈烂火锅加盟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老堂客新鸿路店被罚款32万余元,登上罚款榜首,锦江区(微博)老堂客加盟店成都轩氏餐饮有限公司因在采样中检测出罂粟碱,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连夜突击:

  老堂客涉嫌回收制售火锅油

  7月26日晚,央视《消费主张》栏目报道,在成都经营的连锁火锅店“老堂客”涉嫌回收火锅底料制售火锅油。7月27日—28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老堂客”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老堂客”火锅店涉嫌回收火锅底料,在后厨过滤,将过滤后的油和水进行熬制、冷却后,再以1:1的比例加入到该公司原料厂生产的火锅油中,然后用专用塑料袋进行分装、塑封,最后销售给顾客食用。

  同时在突击检查中,金牛区成都蜀兴胖妈烂火锅责任有限公司胖妈烂火锅加盟店,也涉嫌回收制售火锅油。

  因在采样中检测查出罂粟碱,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锦江区成都轩氏餐饮有限公司老堂客加盟店。

  处理结果:

  8家火锅店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1家移送公安机关

  市食药监局通报,此次吊销回收制售火锅油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火锅店一共8家,移送公安机关的1家;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60.267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2.8619万元,罚款147.4059余元。成华区新鸿路老堂客火锅店罚款324300元,登上罚款榜首。

  及时访问:

  老堂客火锅店:对处罚没有异议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经查,成都老堂客总店地址为青羊区(微博)祠堂街8号,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冉杰,男,36岁,重庆人。老堂客火锅连锁店有8家(在五城区和龙泉驿(微博)区)。

  昨日下午,成都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冉杰,冉杰称,他对处罚没有异议。随后,冉杰就匆匆挂断了电话。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大部分罚款已经兑现,部分“老堂客”火锅店将分批交齐罚款。

  管理部门:

  市食药监局:老堂客将退出成都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老堂客火锅将退出成都。

  “我市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使用回收油的行为。”市食药监局表示,目前,我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实施联合执法,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记者调查:

  “老堂客”已易主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走访了几家老堂客火锅旧址后发现,老堂客的门面,大多都继续经营着火锅生意,但店名已改变。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成华区新鸿路的原老堂客火锅分店,店面上的店名已经换成了“蓉客美蛙鱼头火锅”。据店内负责人介绍,他们是上个月10日刚开门营业,店内的服务员和厨师全是新招聘来的。“生意还不错。”店内负责人说,老堂客火锅事件被曝光后,虽然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并没有影响这个店面的人气。

  随后,记者又来锦江区莲桂南路交叉工农院街的十字路口处,几个月前这里是老堂客火锅,老堂客停业后,改为“尚和庄火锅山珍”,而现在又易主,“陈氏香鹅掌”的负责人说,“尚和庄火锅山珍”大概只开了3个月,在半个月前,“尚和庄火锅山珍”的店主就已经把店面转让给他,他现在正在搞装修,预计新店“陈氏香鹅掌”将在半个月后开业。

  成都晚报记者黄旭阳实习生

  行业观点

  是一记警钟

  “是一记警钟,也是一件好事。”巴蜀崽火锅有关负责人称,这次由“老堂客”引发的火锅地震,无疑给成都的火锅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应更加注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不能心存侥幸。而应以食品安全和诚信经营作为企业品牌继承和发展的根本。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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