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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减负效应显著 长春15万人次不再缴个税

2011年11月19日01:02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吴丽娟

  东亚讯(记者 吴丽娟) 10月份是新个税法实施后的首个申报期,新个税法的减负效应“立竿见影”,长春市地税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10月份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环比均下降,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目,收入环比下降44.4%,有15万人次受益。

  15万人次不再缴个税

  据了解,个人“工资、薪资所得”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税,长春市共有代扣代缴单位4.7万户,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前申报税额大于零的“有税户”为2万户,免征额提高后“有税户”约为7700户,减少了1.23万户,减幅达61.5%。

  每月,4.7万户代扣代缴单位“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人数共约50万人次,其中超过2000元免征额的申报纳税人数约为35万人次,新个税法实施后超过3500元免征额而申报纳税人数约20万人次,这也就意味着有15万人次因个税免征额提高不需缴个税而受益,减幅达42.8%。

  10月份个税收入环比下降36.62%

  10月份,长春市共征收个人所得税13471万元,同比下降17.78%,环比下降36.62%,减收主要体现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其收入环比下降44.4%,环比减收8000万元,考虑自然增长因素影响,同比减收7000万元。

  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免征额度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改为7级。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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