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制定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反对奢华、杜绝浪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根据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其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同时,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
此外,政府各部门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征求意见稿》还有一条规定比较引人注目: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据《人民日报》